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6年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长沙市公开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对象: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在职位计划1:2的比例范围内人员,具体名单附后。经审查不合格或考生主动弃权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二)时间:2016年6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三)地点: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南栋三楼大审判庭。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相关资料:以下资料必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核对,经审查合格后,需留存原件或复印件一套。
1、身份证明 ①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②准考证。
2、学历学位证明 ①需提供本科毕业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 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出具学生证及所在院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3、其它证明
①需提供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放弃面试的,不能取得面试资格,并在相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在规定日期前未能及时提供审查资料的视为不合格,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曙光中路289号。乘车路线:从火车站可乘107路、805路公交车至滴水井站下。
联系部门:政治部
联系电话:85798284
特此公告
附:2016年长沙法院系统考生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