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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浏阳市2010年公开选调人民法院审判和文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浏阳人民法院   gkz6   2010-02-21

为切实加强我市法院队伍建设,促进法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经浏阳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市人事局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我市拟面向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选调人民法院审判和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审判和文秘工作人员均在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进行选调。


二、选调人数

选调人数共6名,其中选调审判工作人员5名,选调文秘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选调。


四、选调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
2、选调的审判工作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取得国家法律从业资格证书(A证),并具备公务员身份;选调的文秘工作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具备公务员身份,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文秘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级优秀法官”、“省级优秀检察官”荣誉等特别优秀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特别优秀人才身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选调程序和方法

1、报名
自愿申请,资格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3月22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料传真报名和特快专递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湖南省浏阳市行政中心白沙路5号浏阳市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室邮政编码:410300
联系电话:0731-83609169传真:0731-83609333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登陆湖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kz6.net)下载并填写好《浏阳市公开选调人民法院审判、文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笔试
(1)开考条件:选调审判和文秘工作人员的报名数与选调计划数不低于3:1时方可开考。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方式:闭卷答题。
(4)考试内容:选调审判工作人员主要测试法律理论和审判实务知识;文秘工作人员主要测试法学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3、面试
(1)选调审判和文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以不超过1:3的比例为限确定。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根据被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安排实地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5、体检
(1)考察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占80%、考察成绩占20%的比例确定参选人员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2)体检时间:待定。
(3)体检标准除身高条件外,其余项目标准均参照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文件)执行。
(4)体检人选出现健康状况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调人员待遇和管理

被确定为正式选调的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在办理调动手续前需提交公务员登记表。正式调入后即为浏阳市人民法院政法专项编制在岗工作人员,五年内不得主动要求调出浏阳市人民法院。浏阳市人民法院不承诺解决选调人员的住房及家属调动问题。

 

附件:《浏阳市公开选调人民法院审判、文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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