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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湘潭大学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方案

10月29日—11月30日 网报 来源:湖南省人社厅网站   湘潭大学   2014-10-30

湘潭大学201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方案

湘潭大学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唯一的教育部共建大学、湖南省唯一一所没有经过大规模合并的老牌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首期入选高校,湖南省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历年来全国一本招生高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

2、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做出了具有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的学术成就,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3、学术思想活跃,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能了解和把握本学科领域的世界发展前沿。

4、年龄要求:领军人才年龄一般应当在55岁以下(院士除外)(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带头人年龄应当在55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带头人年龄在45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博士岗位的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工作;45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业务素质好,科研能力强;留学归国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其所学语言须为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招聘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9日到2014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人事处网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选择应聘职位类别填报相关内容,并将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材料的电子文档上传。

同时应聘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还需提供5名同行专家推荐信。

(三)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应聘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 。

应聘其它岗位:采取试讲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决定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待遇

1、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

2、被聘用的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校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标准和方式面议。

3、被聘用的新入职博士,学校给予安家费15万元,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调入的博士,学校根据本人的教学科研情况确定相应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2074

举报电话:0731-58292133

附件:湘潭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湘潭大学

2014年10月29日

来源网址:http://www.hnrst.gov.cn/web/rltzww/zwgk/sydwrczp/201410/t20141029_11624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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