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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方案 共64名

6月29日—7月1日 现报 来源:湖南省人社厅网站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   2015-06-24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多学科、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承担着湖南省全局性、关键性、战略性重大农业科技问题研究任务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为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和生物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科技服务,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科研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

(五)出国留学应聘人员学历通过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与工作经历有关的资格条件,以2015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全日制学历及以上的,是指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通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入学就读而取得的学历。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农业科技信息港网站(http://www.hnnari.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湖南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行政办公楼四楼413室)。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坡岭远大二路892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到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应聘岗位所需其它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免冠彩色寸照两张直接到我院人事处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报名。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农业科技信息港网站公示并以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 1。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对应聘要求学历学位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应聘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应聘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只参加面试的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笔试:应聘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农业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卷面分各为100分。 其中农业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应聘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试成绩在湖南省农业科技信息港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用人单位凭证明向单位函调被聘人员档案)。被聘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见习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电话:0731—84691301(罗老师 石老师)

监督电话:0731-84690933(院监察室)

附件:湖南省农业科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

2015年6月16日

来源网址:http://www.hnrst.gov.cn/web/rltzww/zwgk/sydwrczp/201506/t20150616_1741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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