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澧县规划局、澧县县委党校、澧县澧阳平原灌区管理处、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四个单位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计划、职位及条件
全县共招聘5人,其中澧县规划局、澧县澧阳平原灌区管理处、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各1名,澧县县委党校2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见下表。
招聘单位 |
职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职位条件 |
其他条件 |
备注 |
||
年龄 |
最低学历及专业 |
||||||
最低学历 |
专业 |
||||||
规划局 |
工作人员 |
1 |
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 |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 |
建筑学、道路桥梁、城市规划给排水专业、土木工程 |
具有学士学位 |
|
党 校 |
理论教员 |
2 |
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 |
政治教育、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法律、中文类 |
具有学士学位 |
|
平原灌区管理处 |
工程技术人员 |
1 |
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 |
水利工程类、工民建类 |
限男性 |
|
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 |
解说员 |
1 |
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 |
旅游管理及相关专业 |
1.女性 2.五官端正、无残疾 3.从事导游解说工作3年以上 |
|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5-26日
2、报名地点:澧县政务中心5号楼2楼人事局窗口
3、联系电话:0736-3221604、13873672216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相关证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系国家工作人员的,需用人单位开具介绍信。
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和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以来在全国和全省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的,均不得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执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按5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 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执业能力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得低于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达不到1:2的比例且又没有递补对象的,则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县委党校招聘理论教员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行政执业能力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 次数不超过两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考察具体要求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如考察对象经考核不合格,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人员当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在县政府网站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录用与审批
确定拟聘人员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办理相关人员人事手续。
八、未竟事宜,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澧县人事局 澧县规划局 澧县澧阳平原灌区管理处
澧县县委党校 澧县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