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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桃源县食品药品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来源:桃源县人事人才网   gkz6   2010-12-02

2010年常德桃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适应我县食品药品监督事业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卫生系统内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范围及对象:

桃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药监岗位4名(其中药学专业2名,临床医疗专业2名);

1、凡应聘者应取得国家承认的药学专业和临床医疗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凭。

2、凡应聘者限男性,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3、凡应聘者限本县卫生系统内事业单位正式有编人员报考(未转正人员除外)。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业务能力较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应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6日)。

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桃源人事人才网站上报名。 网上报名入口>>

凡已(将)在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务必在网上报名结束之前,根据本《简章》的规定,重新修改或填报且核对好自己网上报名的信息,尤其自己报考的岗位,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应聘者凡在网上填写上传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尤其所填写的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必须与毕业证和档案材料完全一致),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须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规定规格的电子照片,并认真核对所有相关信息无误后方可上传提交;否则,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然后等待网上预审资格。

 

2、网上预审资格(网上预审资格截止时间:2010年12月6日17时,节假日除外)

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网上填报上传的信息确定应聘者参考资格。

凡网上已(将)报名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网上预审资格时间内及时在网上查找本人资格预审查情况;资格预审包括网上初审和复审两项;资格预审未通过者请根据其资格预审审查意见完善报名信息,无法完善的取消报名资格。

 

3、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2月6日)

凡已通过预审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政务中心二楼人事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凡已通过预审的应聘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立即自己网上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现场确认、理论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录聘的方法进行。开考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招考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相应的岗位数,理论考试的人数以现场确认后的人数为准。

1、现场确认。凡网上已通过预审的应聘者须携带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的报名表以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派遣证或就业协议书、执业证等岗位所需要的相关原件等档案材料,于理论考试前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上传资料,如未按通知时限、地点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入围人员证书原件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1)有作假行为者;

(2)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资料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者;

(3)不符合招聘条件者。

2、理论考试(占综合成绩的6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本专业业务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含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常识)。

3、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应聘者根据理论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按岗位数不超过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气质仪表、语言表达、思辩能力、社会知识、择业认识等方面,回答问题时应不涉及本人身份(如姓名、家庭背景)的基本情况。

4、体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岗位志愿按录聘计划数依次以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在公示7日起实施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部分项目进行。

5、考核。考核人数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天起实施考核,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①近三年来(2007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受到公安政法部门行政处罚以上处理的人员;

②近三年(2007年1月1日至录聘之日)来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③已作结论有经济问题和反映有经济问题暂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有法.轮功劣迹和参与地下六.合彩活动且受到过公安、政法部门处理的人员。

6.录聘。通过上述程序,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精神,自公布考核合格人员名单7天起实施录聘,合格人员由县药监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办理录聘手续,签订聘用协议后,试用12个月,在试用期内,如不能履行所招聘岗位的工作或身体出现与体检标准不符的情况,用人单位予以解聘。试用期内,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相关事宜

1、成立招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人大内司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药监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2、联系电话:0736-6639332(县人社局)

0736-6623221(县药监局)

 

 

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201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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