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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沙市教育局公开选调4名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4月27日—29日 网报 来源:长沙市教育信息网   长沙市教育局   2015-04-23

为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沙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详见附件)

审计岗位1名

统计岗位1名

文字综合岗位2名

三、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2、资格条件

(1)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2)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报名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报名人员年龄在32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条件:

审计岗位报名人员需为经济和管理学大类中的经济学类或工商管理类专业,且在审计岗位工作满2年(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

统计岗位报名人员需为经济和管理学大类中的经济学类或工商管理类专业,且在统计岗位工作满2年(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

以上专业类别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为依据。

文字综合岗位报名人员需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专业不限。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试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湖南领导人才网、长沙人才网、长沙高级人才网、长沙教育信息网。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周一)上午9:00—4月29日(周三)下午5: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28日(周二)上午9:00— 4月30日(周四)下午5: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5月13日(周三)上午9:00— 5月15日(周五)下午5:00。

4、考生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教育局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七、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5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笔试成绩通过湖南领导人才网、长沙高级人才网、长沙教育信息网公布,报考人员可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暂定于2015年6月上旬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本人的《长沙市教育局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单位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供《湖南省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同时提交体现报名人员主要工作成果的材料(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文字综合岗位报名人员需提交有代表性的文稿3份)。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九、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能力。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综合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十、体检和考察(含资格终审)

以报考不同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分别只进行1次)。

十一、研究决定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研究确定拟调对象。

十二、公示

在湖南领导人才网、长沙高级人才网、长沙教育信息网公示拟调对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十三、试用

拟调对象试用期2个月,由长沙市教育局与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

十四、调动

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调动手续。本次选调岗位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4899729

监督电话:0731—8489975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218504

附件:

1、长沙市教育局公开考试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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