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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选调5名工作人员公告

4月25日—29日 网报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2016-04-03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吸纳优秀人才,适应法院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和范围

法官5名,面向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或政府法制办在职在编且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办理公务员登记,历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且与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4、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二)岗位条件

1、报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或政府法制办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执业资格A证。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工作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网、长沙人才网、红网、湖南领导人才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网等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

自2016年4月25日8:30至2016年4月29日17: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首先登陆“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资料,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3、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

(1)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

(4)相关职务任命书原件;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有关证明本人任职情况、个人能力、业绩(包括已发表调研文章)、荣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

4、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含1:5),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达不到此比例则缩减选调计划数。

5、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16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5月14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笔试内容含公共科目和法律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和法律专业科目分别占30%、70%的比例折算。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持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515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在资格复审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者,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情况,从考生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合格者放弃,从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递补不超过2次。

(六)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入人员,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网、长沙人才网、红网、湖南领导人才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七)调入

公示期满后,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签定5年最低服务期协议并办理调入手续。调入人员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和子女就学等问题。本次选调的干部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五、组织实施和要求

选调工作由开福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指导,开福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实施,开福区人民法院负责具体实施。选调信息将通过长沙人才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网等网站发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731-84816586、0731-84558306

监督电话:0731-84816525

网络报名入口:http://www.cshr.com.cn/

附件: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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