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当前位置: 主页 > 招考信息 > 长沙公考 >

长沙市民政局招聘编外地名普查工作人员公告

6月12日—15日 现报 来源:长沙市民政局   gkz6   2016-06-10

长沙市民政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地名普查工作人员公告

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外合同制文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与条件

1.岗位:长沙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外合同制文秘工作人员1-2名。

2.条件:30周岁以下,文史哲类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较强责任心和团队精神,能勤奋工作、诚实守信,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作品的需带本人发表过的作品复印件)和沟通交流能力,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三、用工性质与待遇

1、人员性质:劳动合同制。

2、工资福利待遇:工资参照市人社局、财政局有关文件标准执行(每月2000元,含“五险一金”,每月餐补及年终绩效奖等另计),按政策规定适时调整。

3、劳动保障: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合同签定:择优录用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自正式工作时签订,至2018年6月30日地名普查工作结束后将不再续签。

四、招聘和录用的办法

1、报名。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简历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及近一年内体检报告原件,于2016年6月12日-6月15日至长沙市民政局348办公室报名,并现场提交审核资料。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笔试和面试。对审核通过者,将电话通知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待定。

3、录用。应聘人员通过考核、面试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报名地址:长沙市地名普查办公室(长沙市政府二办公楼348室)

咨询电话:0731-88665426(彭)

附件:长沙市民政局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长沙市民政局

2016年6月8日

信息报错网站上的任何错误,请提交给我们
长沙市,民政局,招聘,编外,地名,普查,工作人员,公告,长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