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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公开考试选调2名工作人员简章

11月14日至11月18日 报名 来源: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gkz6   2016-11-14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拟面向全省党政群机关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文秘岗位1名,规划管理岗位1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思想品德好;

2、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报考文秘岗位的需从事专职文字工作满2年,报考规划管理岗位的需从事规划管理工作满2年;

5、年龄在32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7、专业条件:(1)报考文秘岗位的不限专业;(2)报考规划管理岗位的,需为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建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风景园林、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人文地理和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土木工程专业(详见《2016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新提拔的在现岗位任职未满一年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五、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简章:2016年11月14 日在《长沙晚报》、《三湘都市报》发布选调公告。同时在长沙高级人才网(www.gjrcw.com)、先锋潮网(www.xfc.gov.cn)、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官方网站(www.csup.gov.cn)上发布选调简章。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时间11月14日9:00至11月18日11:30,资格初审时间11月14 日9:00至11月18 日16:30。报考人员登陆长沙高级人才网(www.gjrcw.com)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下载《2016年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3、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23日9:00至11月25日17:00。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诚信填报相关信息,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11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若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

笔试分类组考:

1.报考文秘岗位的,笔试分为两轮(两轮满分均为100分),第一轮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轮笔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第二轮笔试为依据给定的素材撰写相关材料。笔试成绩按两轮笔试成绩进行合成,第一轮笔试成绩占60%,第二轮笔试成绩占40%。

2.报考规划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城市规划和建筑学专业知识为主),满分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将通过长沙高级人才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姓名、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长沙高级人才网、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官方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2016年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意见栏需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报考文秘岗位的需同时提供从事专职文字工作经历的证明及本人起草的代表性文摘5篇,报考规划管理岗位的需提供从事规划管理工作2年以上证明。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2次。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合成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报考不同岗位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个人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将结果在长沙高级人才网、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八)调动。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选调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

六、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公务员局指导和监督,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人事教育处,0731-88666211

监督电话: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监察室,0731-88666212

报名技术电话:

附件:

1、2016年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2016年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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