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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长沙市民政局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简章

12月5日—12月9日 网报 来源:长沙市民政局   gkz6   2016-11-30

长沙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沙市民政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文字综合岗位4名,社会事务管理岗位2名,财务管理岗位2名(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表)。

三、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四、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放宽到32周岁(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专业类别以《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国(境)外学历(学位)应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

5、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新提拨的在现职岗位任职未满一年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简章

通过长沙高级人才网、长沙考试网、长沙人才网、长沙民政信息网等网站发布选调简章。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时间为12月5日9:00—12月9日17:00。报考人员请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www.gjrcw.com)的“长沙市民政局2016年公开选调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或蓝底)电子相片。

准考证打印:长沙市民政局负责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下载填写《2016年长沙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2月14日9:00—12月16日17:00。

3、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长沙市民政局人事处联系。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各职位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12月17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用百分制,注重对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业务能力等进行测试。

3、考生笔试成绩将通过长沙高级人才网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指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长沙高级人才网及长沙民政信息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的《2016年长沙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所有复印件需单位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2次。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体检和考察递补分别不超过2次。

(七)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长沙市民政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长沙高级人才网及长沙民政信息网公示拟选调对象,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及社会各界监督。

(八)调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本次选调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长沙市民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由长沙市公务员局进行指导和监督。

联系电话:长沙市民政局人事处0731-88665450

监督电话:长沙市民政局纪检监察室0731-88665451

报名技术电话: 0731-82253513

附件1:2016年长沙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件2:2016年长沙市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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