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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公告

3月2日至3月10日 报名 来源: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   gkz6   2017-03-02

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文字材料写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适合男性;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有街道文字工作经验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4.有机关及事业单位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不收报名费。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好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及个人撰写的文章材料,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现场领取),按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时,请填写报名表,并将相关证件进行扫描上传,报名资料发送到3075485311@qq.com,邮件注明黎托街道文秘人员报名表+姓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下午5:00止(现场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五楼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周李琦  联系电话:85958375

(二)考试:组织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命题作文,笔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三)考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1名试用人选,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拟聘对象因故放弃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管理和待遇

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合格后签定正式雇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雇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正式聘用后工资不低于3500元/月,按相关规定购买保险,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年终按照考核情况发放年终奖金。

通过长沙人才网、雨花政务网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聘信息。

附件:黎托街道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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