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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宁乡县财政局依法治税办公室选调公告

来源:长沙宁乡县财政局   gkz6   2011-02-27

为加强我县依法治税工作,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宁乡县财政局依法治税办公室拟从县直单位选调(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条件:

1、廉洁奉公,品行端正,政治素质高,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会计从业资格;

4、现有身份为县直行政机关或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干部(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和延伸到乡镇的二级事业站所除外);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二、选调(聘)程序:

1、报名:本次选调(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3月2日。

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0705房间,咨询电话:88980725。

报考要求:按照公布的选调(聘)条件和要求,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同版)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3月4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体检:由县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共同考察,全面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和适岗性。综合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定;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4、有关手续办理:体检合格人员为拟选调(聘)对象,名单在宁乡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正式调入(聘用)前先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宁乡县人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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