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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42名雇员公告

来源:长沙高新区管委会   gkz6   2011-04-13

  为更好地促进长沙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拔优秀人才,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员工队伍整体结构和素质,长沙高新区拟公开招聘一批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 人员管理

  此次招聘的雇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福利待遇(含绩效奖励、私车公用补贴等)比照本单位同岗位级别公务员(上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者年收入约为10万元)。

 

  三、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考雇员42名。其中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内设部门24名、直属事业单位8名、所属街道(乡镇)10名。具体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长沙高新区雇员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四、 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且2011年7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收考务费。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12日9:00至19日12:00,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1年4月12日9:00至20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9:00至27日17:00。报名系统入口为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长沙高新人才网,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大小为20-30KB,像素高宽为170*130左右),完成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高新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岗位条件,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岗位。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实或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4、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招聘计划。

 

  五、考试

  (一)笔试

  1、时间。2011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考试时量为180分钟。

  2、内容。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分,申论占40分)。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博士研究生毕业者(已获得博士学位)笔试成绩加5分。加分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可登录长沙高新人才网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通知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高新人才网公布。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以及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公告在长沙高新人才网上发布。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

  (四)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六、考察与体检

  (一)面试结束后,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考察。

  (二)考察采取走访调查、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考察意见。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排序。根据综合排序情况,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凡不参加考察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四)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一)拟聘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在长沙高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某岗位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该岗位招聘可以空缺。

  (三)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签定《雇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

 

  八、其他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对已录用者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此次招聘工作将在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2011年长沙高新区雇员公开招聘”专栏上发布通知、公布有关情况。

  (四)本次招聘政策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95679、88995085

  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31)88995572

  监督电话:0731-88995359

 

201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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