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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共9名

来源:长沙人才网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   2011-12-05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规划局决定,市城乡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一)长沙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

    长沙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为市城乡规划局直属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指导科、规划监察科、案件查处科3个正科级机构,下设内五区5个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正科级机构)。主要职责为:负责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审理,承办行政处罚的听证;受理违反城乡规划建设案件的举报、投诉;实施城乡规划批后监管、动态巡查等;对各区规划分局的批后监管和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长沙市城市规划研究室

    长沙市城市规划研究室是长沙市城乡规划局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重大课题研究的组织和实施;对影响未来城乡规划的重大思想、重大方案进行研究,为城乡规划的科学决策提供资料;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新技术、新模式、新方法的研究;组织研究分析城乡规划管理和城乡发展中的问题。

 

    二、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人员管理办法

    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报考单位

及代码

报考职位

及代码

招考

人数

年龄

所需专业

岗位

所需条件

备注

长沙市城市规划研究室

(901)

规划研究

(201)

4名

35岁以下

城市规划

及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高级工程师或注册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0岁以下;教授级高工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长沙市规划监察执法支队(902)

规划执法(202)

4名

35岁以下

城市规划

及相关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从事相关工作二年以上经历(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要求工作经历)。

文秘

(203)

1名

30岁以下

不限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从事相关工作二年以上经历(普通高等院校正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要求工作经历)。


     注:1、30岁以下即198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即197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即197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下即196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2、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包括:城市规划、建筑学、交通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电力工程、测量工程、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风景园林等。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本次招聘为网络报名,报名网址: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1:5),达不到比例的原则上相应调整招考计划数。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每天的8:00-16:00。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的资格初审由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各职位报考人员除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规划研究”职位另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扫描后以图片形式上传。

    (四)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有误,后果考生自负(包括取消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2011年12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通过初审序号、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均须与网络报名时提交的个人资料一致)以及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等前往长沙人才市场(贺龙体育场南门)进行资格复审。

    (六)缴费。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每科50元,共100元),领取准考证。外地考生在资格初审合格后,可在网上通过支付宝缴纳考务费,并在备注栏内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以及本人通过初审序号。

    (七)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1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为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十楼)。外地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应持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均须与网络报名时提交的个人资料一致)以及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等进行资格复审,核对网上缴费信息。资格复审合格及缴费信息核准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方式

    (一)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二)笔试内容:规划研究和规划执法职位考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与实务两科,考试内容包括:规划研究职位要求具备城乡规划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熟悉城乡规划理论及动态,发现城乡规划管理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的能力;规划执法职位要求具备城乡规划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发现并解决城乡规划管理相关问题的能力,相关法规法律知识。文秘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两科成绩各50%合成笔试成绩。

    (三)笔试后,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理论与实务或申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和湖南城乡规划信息港(http://www.hnup.com)查询。

    (四)笔试时间暂定于2011年12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

    (二)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为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从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次数为1次。

    (三)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内容。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从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递补人员,递补次数为1次。

 

    九、录取与聘用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市城乡规划局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录用手续。

    (二)新录用的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手续。

    (三)2012年3月31日之前不能办理人事档案转入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咨询电话:

    市城乡规划局人事教育处:0731—88666211

    技术服务电话

    市人才服务中心:0731—82297845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731—82800610

    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仲裁处:0731—88666045

    或登陆网站:http://www.hnup.com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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