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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长沙市开福区公开招聘公告汇总

来源:开福区政府网站   开福区人社局   2012-03-12

长沙市开福区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吸引各地优秀人才来我区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211工程”重点高校招聘一批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国家“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应、往届大学本科生和毕业研究生。

 

二、招聘人数、职位及要求

招聘19人。职位安排分布在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求详见下表:

职位名称

专业要求

人数

专业工作经历年限

其他要求

网站管理

人 员

计算机类专业

1

 

 

宣传工作

人 员

新闻传播专业

1

 

研究生以上学历;适合男性;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投资管理

人 员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1

 

 

社会保障

工作人员

社会保障专业

1

 

 

统计人员

统计学

1

 

 

棚改办

工作人员

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1

1

写作水平较高者优先。

农村征地

工作人员

国土管理及相关专业

1

1

有农村征地拆迁基层经验、写作水平较高者优先。

工程管理

人员

建筑工程、土木工程

1

2

适合男性。

规划管理

人员

城市规划与设计

1

2

适合男性。

财务人员

会计或财务管理

1

1

 

工程专干

工程管理(预决算)

土木工程

1

1

 

社会工作

人 员

社会工作及

社会学类专业

1

 

写作水平较高者优先。

卫生监督

人 员

临床医学

1

2

适合男性,1.72米以上,有卫生监督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疾控管理

人 员

预防医学

2

 

 

妇幼保健员

妇幼保健学

妇产科学

1

 

持有母婴专项技术资格证者优先。

安全监管

工作人员

安全生产及相关专业

1

 

写作水平较高者优先。

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监管员

预防医学(职业病防治)

1

 

适合男性。

文艺工作人员

舞蹈编导、表演

1

 

适合男性。

 

三、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大局观念和组织性强,爱岗敬业,廉洁自律,道德品德好;

 2、具有国家“211工程”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应届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即可);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四、招聘方式和步骤

 1、报名。报考者通过登陆“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实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3月23日(周五)17:00至3月30日(周五)17:00。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上传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按电话通知要求参加笔试(审核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每个岗位招考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1:5),达不到比例不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考岗位计划人数。

 2、考试。

 (1)考试时间:笔试定于4月7日(周六)上午8:00;面试定于4月17日(周六)上午8:00。(笔试成绩可通过长沙人才网进行查询)。

 (2)考试地点:

 笔试地点:长沙、北京、上海三地。

 面试地点:长沙,具体考点将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3)考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知识面,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方面基础知识以及公共职业能力倾向和写作,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入围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有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针对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考生实际,侧重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有面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同进入考察。

 3、考察。根据确定的考察对象,与考生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联系,提取考生档案,了解考生在校学习或单位工作期间各方面表现。

 4、体检。对经考察合格者,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4月上旬在长沙市内指定医院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列入被考察对象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5、正式聘用。5月底或6月初,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人事编制领导小组审定,在“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和“开福区人民政府网站”(www.kaif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实际情况向聘用对象发出聘用通知,签署聘用合同书。

 

五、聘用待遇及管理

 1、对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给予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与聘用单位签署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聘用者享受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实行绩效考核制,年收入约6万元。

 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聘用者购买保险。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试用期工资。

 4、组织人社部门对公开招聘到我区的工作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实施政府雇员培养工程;聘用人员聘用期满,根据德才表现、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0731-84558095

 2、0731-84558350

 中共长沙市开福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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