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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共125名

6月13日—15日 网报 来源:长沙考试网   长沙市多部门联合   2013-06-05

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等13个系统所属的35家事业单位需增补的125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201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一:《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为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考生登录长沙考试网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后,同时还须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一起发送至各单位专用报名邮箱进行资格初审(邮箱地址见附件一《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电子邮件的标题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上午9:00—6月15日下午5: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6月27日上午9:00—6月28日下午5:00。

4、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6月29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中共长沙市委党校招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论文一科,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论文成绩即为考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附件一《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3年7月22日—7月24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7月23日--7月24日(8:30—12:00,15:00—17:30)到指定地点(具体地点见附件二《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7月26日(8:30—12:00,15:00—17: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中共长沙市委党校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8月2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岗位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一般由结构化面试构成,部分岗位可根据岗位性质采取符合岗位要求的考核方式。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各招聘单位将在考核方案中划定相关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十四、其他

1、各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二《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0731-84413618

3、考务咨询电话:0731-84437936

4、监督电话

(1)各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见附件二《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684907997

 

附件一: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二: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doc

附件下载(含附件一、附件二及招考简章).rar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长沙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长沙市水务局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长沙市农业局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  长沙市人民防空办公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长沙市科技局   长沙市民政局   长沙市统计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来源网址:http://www.csks.gov.cn/Info/1/60/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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