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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招聘6名书记员简章

11月18日—20日 现报 来源:天心区公众信息网   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   2013-11-19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简章

一、招聘职位:

1、书记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电脑文字操作能力。

2、法律专业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报名地点在天心区检察院政工室(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检察院政工室)。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洁

联系电话:0731-85890510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份各一份,个人履历,个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电脑文字操作能力测试

1、笔试内容为文字综合材料,时间90分钟。

2、打字速度要求每分钟80字。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变技能、方法、思维、口头表达以及仪表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

四、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天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2、依法购买五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

2013年11月18日

来源网址:http://www.tianxin.gov.cn/TXWEBUP/c/2013-11/82ab545ed9d344b3a49595b99eea3e_8e8a541ca7bf4a3b98d16c5931e1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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