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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郴州北湖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9名工作人员公告

4月20日—30日 现报 来源:郴州市人社局网站   北湖区考录工作小组   2015-03-31

2015年北湖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湖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人员6名、选聘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职位(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条件(见附件);

4、适应职位(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2013年3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0日后出生,其他要求的年龄以此类推)。

公开选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并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的人员。

公开选聘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在编在岗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得报名。

二、公开选调(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费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30日。报名地点:北湖区人社局509室,联系电话:0735-2167129。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岗位)。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职位(岗位)条件,严格按照职位(岗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岗位)。

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郴州市北湖区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每个选调(选聘)职位(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选聘)计划数。

3、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4日-8日。地点:北湖区人社局509室。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及复习用书。

1、笔试。

时间:2015年5月9日上午9:00—11:30。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采用闭卷考试形式。

2、面试。

在报考同一职位(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三)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选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由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公示。考察合格者列为拟选调(选聘)人员,其名单由区人社局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试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选聘)的人员,确定为拟调(聘)用人员,办理转任、聘用相关手续, 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

 

附件:

1、2015年北湖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计划和职位表.xls

2、北湖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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