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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4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10月25日至10月27日 报名 来源:郴州人事考试网   gkz6   2017-10-16

2017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其中管理类岗位21名,专业技术类岗位28名。具体招考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公开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10月25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10月25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公务员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择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缴费。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4.报名地点。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0318、1012和1213室,各岗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观山洞街道郴县路。市内乘59路公交车到苏仙区检察院下,沿桂园路走100米左右可达;市内乘13路、21路、22路、27路、36路公交车到高斯贝尔下,沿桂园路走500米左右可达。)

5.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9日-10日上午12:00。领取准考证地点: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1018室领取。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3)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10月31日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1月2日16:00前前往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1018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凭票据退还报名费。11月3日将公布核减招考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报考人员本人进行。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好《2017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③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 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④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一律取消招聘资格;⑤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1张和与照片相同的电子照片,资格审查合格后,相同的电子照片传至指定的邮箱。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中的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的,《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写作占3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1 日(星期六)

《公共基础知识》: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11月下旬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面试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均在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6: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名单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六)择岗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考察报告。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考环节相关信息。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建立全市统一的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从拟录用或聘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如实向招聘机关报告,并终止在我区参加考试的行为。对已公示拟录用或聘用后放弃,以及在试用期内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7年、2018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7.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8.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考务与政策咨询: 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890097;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3587。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的咨询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2017郴州市年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3日

来源网址:http://www.rsks.czs.gov.cn//files/html/output/tzgg/xxgb/sydwxpxdks/content7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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