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法院关于遴选优秀人才的有关规定,并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郴州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和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基本原则
(一)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坚持凡进必考,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四) 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和人数
选调职位和人数:共选调工作人员10名。其中,审判人员8名、调研专干1名、新闻专干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行好,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聘任制的除外),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自愿在本院服务时间不低于5年;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审判人员: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者现任法官或检察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调研专干:全日制本科学历,在国家级报刊发表过一篇或省级报刊发表三篇以上的法学理论、司法实务调研等文章,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新闻专干:全日制本科学历,新闻、传播、文秘、中文等相关专业,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十篇以上的新闻报道或信息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的方法和程序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与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有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1年8月18日至31日)
在中国法院网http://www.chinacourt.org/、湖南省、郴州市两级组织人事和法院网站及相关报纸上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2011年8月18日至31日)
1、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和“郴州法院网(http://czzy.chinacourt.org/)”下载《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后,以邮件形式发至报名专用邮箱:hhczfyzzb@yahoo.cn,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日至31日
2、资格审查。郴州中院政治部将及时对报名人员的网上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尽快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全部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将于2011年9月2日前在郴州法院网(http://czzy.chinacourt.org/)公告。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将相应减少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的选调。
(三)考试与考核(2011年9月3日开始)
1、笔试(2011年9月3日)。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审判业务职位:注重考查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实务能力;调研专干和新闻专干职位:注重考核文字综合应用能力。分值为百分制。由市中院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评分。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政治部将及时电话通知本人,并在“郴州法院网”公布。最低分不少于60分。
2、资格复审笔试入围人员请于9月4日至9日上午12点前将报名资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官(检察官)等职务职级任命件和等级审批表或有效证明,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发表的调研文章、新闻稿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交郴州市中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审核。经复审合格的,发给面试准考证。
3、面试(2011年9月12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按报考职位进行。面试分值为百分制,由市中院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4、考核考察(时间另定)。根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考察人员。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从事法律工作时间长短依次确定。
考核考察由本院政治部牵头,与相关人员一起组成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选进行量化打分。
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工作业务能力、廉洁自律情况、性格爱好及主要优缺点。考核内容为审判人员:观摩考评被考核人选开庭和随机抽取被考核人选承办的5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无法进行此两项内容考核的,取经过该项考核考生的平均分计入总分。调研专干和新闻专干:采取实地调研、采访,限时成文的方式进行评分。分值为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对于荣获综合性奖励和各类征文比赛评选中获奖的考生,以及报考调研专干和新闻专干职位,取得了国家司法考试A证的考生,在综合成绩中予以加分:获得国家级的(含报考调研专干和新闻专干职位,取得了国家司法考试A证的)加5分,省级的加3分,地市级的加1分。加分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加分。
凡进入考核考察阶段未被选拔上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的除外),如我院工作需要,仍需选调此类工作人员的,一年内(截止2012年6月30日仍符合选调条件的),可不再参加笔试和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直接列为考核考察范围。
(四)体检(时间另定)
按考核考察占40%的比例与考试成绩相加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由市中院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成绩相同时,考核考察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同时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果出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合格的,报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选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等原因,无法按期办理调动手续的,其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其他事项
1、报名表可从“郴州法院网(http://czzy.chinacourt.org/)”等刊登报名公告的网站下载。不接受现场报名。
2、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的职级以报名时的职级为准,以后变动的不予认可。
5、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注意有关公告,或登陆郴州法院网查询。
6、咨询电话:0735-2178693;
传真机号:0735-2178798;2178786
六、本方案由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负责解释。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1年8月16日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职位: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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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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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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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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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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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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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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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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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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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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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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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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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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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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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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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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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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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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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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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 审核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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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工作简历”栏请填写“工作时间起止”、“单位和所在部门”、“职务职级”
(表格复制到word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