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文化厅厅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我单位拟聘用罗勇、刘宏、刘哲、孙龙、林新露、张丹、马艳玲、夏思娓、陈娜、罗宁、贺宇慧、傅娜、陈珊珊、邓瑞、凌龙、宾晖、李晶等17名同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0年11月27日至2010年12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湖南省文化厅人事教育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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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花鼓戏剧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