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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郴州资兴市公选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来源:资兴市政府网站   资兴市委组织部   2011-11-03

郴州资兴市2011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简章

一、选拔职位、职数

1.中共资兴市委党校(资兴市行政学校、资兴市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正科级)1名;

2. 中共资兴市委党校(资兴市行政学校、资兴市社会主义学校)办公室主任(副科级)1名;

3.资兴市卫生局副职1名。

 

二、选拔范围

1.中共资兴市委党校(资兴市行政学校、资兴市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职位面向郴州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选拔;

2.中共资兴市委党校(资兴市行政学校、资兴市社会主义学校)办公室主任、资兴市卫生局副职职位面向资兴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选拔。

 

三、选拔条件

㈠基本条件:1.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4.不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5.身体健康;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㈡任职资格:

1.中共资兴市委党校(资兴市行政学校、资兴市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职位:①任副科级2年以上;②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③熟悉电脑操作;④年龄40岁以下(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⑤有基层工作经验和机关行政管理经验的优先。

2.中共资兴市委党校(资兴市行政学校、资兴市社会主义学校)办公室主任职位:①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②熟悉电脑操作;③年龄35岁以下(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④现任股级以上职务(正股级2年,现为科级的不限任职年限);⑤有基层工作经验和机关行政管理经验的优先。

3.资兴市卫生局副职职位:①非中共党员;②医卫类专业毕业且具有医卫类中级以上职称;③现任医疗卫生单位股级以上职务;④年龄40岁以下(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⑤有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经验的优先。

 

四、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须填写《资兴市2011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1份(请到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室领取或从“资兴红星网(http://www.zxdj.org.cn)”下载,需用16K纸张双面打印),报名登记表需经单位党组织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行政职务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证明等,并交纳报名费200元。报考者只限报考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未达到1:10的职位原则上不予开考,个别特殊情况经研究确定。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7日-11月17日(节假期不休息)。报名地点:资兴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室(市委办公楼六楼,电话:3335235)。准考证领取时间:2011年11月18日-11月19日。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定于2011年11月20日进行,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选拔职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和政策法规知识。笔试总分按公共科目成绩占40%和专业科目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名。

面试。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按照与拟选拔职位人数6:1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中共资兴市委党校(资兴市行政学校、资兴市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中共资兴市委党校(资兴市行政学校、资兴市社会主义学校)办公室主任面试采取讲课、电脑操作方式进行,其中讲课占80%,电脑操作占20%;资兴市卫生局副职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各职位参加体检人选按照与拟选拔职位人数3:1的比例,按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同一职位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5.讨论决定。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公选岗位的实际需要,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6.公示和试用。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和试用。公示时间为7天,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区别情况,或调整岗位,或取消任职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五、组织实施和工作监督

公开选拔工作在资兴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资兴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协助,资兴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公选工作全程进行监督检查。

 

六、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资兴市委组织部

201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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