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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常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常德人事考试网   湖南三支一扶   2010-06-21

常人社发[2010]6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办、团县市经委,西湖管理区政治处: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团省委联合下发的《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办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39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情况,现就做好2010年常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好招募关

  今年全市计划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3名(各县市区招募计划见附1,具体招募岗位自定)。各地在组织招募过程中,要坚持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募质量。

  1、明确招募对象与条件。按湘人发〔2007〕109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2、发布招募信息。招募信息内容包括招募计划及岗位,招募相关条件和要求、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应携带的有关证件、报名咨询电话等。各县市区接此通知后,应迅速通过当地人事网站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

  3、组织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工作全市统一在6月1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确定。各地要按照公布的招募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查资格,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公平公正。请各县市区 “三支一扶”办于6月20日前,将《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2)和《2010年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汇总表》(附件3)报市“三支一扶”办(设市人事局综合规划科)。

  4、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组织实施。考试或考核方式、内容和时间自行确定。各县市区要在2010年6月28日前完成考试或考核工作,并将拟入选人员的《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4)和《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汇总表》(附件5)报市“三支一扶”办。

  5、体检、培训和派遣。拟入选人员由市“三支一扶”办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执行。体检工作在7月8日前完成。如有体检对象不合格者,可在同一招募岗位考生中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所有体检合格对象,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后,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同时,派遣到各县市区。体检和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及时落实工作、生活待遇。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不得高于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所需经费从2010年起,主要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对招募的人员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助。省级财政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分担。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足额筹措资金、并及时打卡到位。

  三、抓紧落实社会保险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按照当地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在个人补贴中代扣,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纳,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购买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所需经费,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80元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负担。

  四、切实加强考核工作。

  各县市区要尽快组织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内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县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凡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高校毕业生(从今年开始,“三支一扶”人员应兼任所在乡镇和单位团组织负责人),由团县(市区)委会同乡镇党委负责考核其担任团干部期间的工作情况。考核登记表(附件6)存入本人档案。

  五、全力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要重视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编制内安置(其中支教、支医的,原则上安置到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的相关服务岗位)。所涉及到的编制问题由县市区编办负责统筹协调,县市区人事、编制部门也可通过编制调剂或调整“三支一扶”大学生安置去向的办法解决,接收安置手续由县市区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附件:1、《2010年度常德市“三支一扶”计划表

     2、《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

     3、《201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汇总表

     4、《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5、《计划登记汇总表

     6、《湖南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考核登记表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编制办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市卫生局
市扶贫办
共青团市委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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