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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株洲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公告

来源:株洲人事考试网   株洲三支一扶   2012-05-25

关于招募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到芦淞区和攸县基层服务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我市2012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到农村基层服务的实施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启动,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做好“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及整个“十二五”时期,在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加大的同时,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继续抓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服务,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农村基层人才匮乏、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省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视和关怀。

 

二、我市2012年招募工作的相关事项

1、总体时间进度。招募报名工作从5月25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 6月30日前完成招募的各项工作。

2、我市招募计划。省下达我市2012年招募计划10名,安排由芦淞区招募5名支教、攸县招募5名扶贫,服务期为两年。

3、坚持招募原则。招募工作按照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募质量。

4、统一招募条件。2012年我市招募岗位是支教和扶贫,招募对象为湖南生源专科以上学历的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所学专业应与计划招募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5、发布招募公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株洲市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招募公告,并印发纸质招募公告,由各县(市)区分别发布。

6、组织招募报名。招募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协调,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报名工作统一从5月25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或户口)和全国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应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可到市、县(市)区各报名点报名。市人社局报名地点:办公大楼308室,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谭超、谭娟,28681532,传真28681514,网上报名邮箱1142786270@qq.com)。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点设各县(市)区办公大楼,报名联系电话:芦淞区28580617;荷塘区28428415;石峰区22629773;天元区28665957;云龙示范区28689607;攸县22910350;醴陵市23240878;株洲县27560862;茶陵县25216612;炎陵县26226065。

7、组织招募考试。招募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成绩按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各县(市)区将拟入选人员的《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表》、《湖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和《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汇总表》报市人社局。

8、体检、培训、派遣。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如有体检对象不合格者,可在同一招募岗位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所有体检合格对象,报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后,统一组织岗前培训。6月30日前派遣到芦淞区和攸县。

 

三、对“三支一扶”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日常管理工作。由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深入服务单位组织定期检查、定期慰问、定期考核、定期培训、定期活动,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问题,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其提供业务培训机会,提高综合素质。要健全和完善紧急突发事件联系人制度、请假销假制度、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兼任乡镇团干部任职制度等各项制度。

2、工作生活待遇。“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足额发放,不得出现拖欠现象。县(市)区分担的费用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县(市)区财政和人社部门应按规定落实到位。

3、拓宽就业渠道。市、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各项政策,充分挖掘各系统潜力,拓宽就业渠道,全力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和学习深造等工作,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流得动。

4、做好安置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服务地工作的,在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安置。所涉及到的编制问题由县(市)区编办负责统筹协调,县(市)区人社、编制部门也可通过编制调剂或调整“三支一扶”大学生安置去向的办法解决,接收安置手续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5、纳入定向考录。按照人社部发[2010]52号文件规定,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各县(市)区应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10%—15%面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人员定向考录,将“三支一扶”对象纳入其中。

6、开展就业服务。为有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小额贷款、跟踪辅导等项就业政策和服务。服务期满不能继续服务而离开服务单位的,不再享受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附件:

1、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表

2、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3、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汇总表

关于招募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到芦淞区和攸县基层服务的公告的附件.doc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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