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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怀化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8名工作人员公告

10月11日至15日 报名 来源:沅陵县人社局   gkz6   2017-10-02

沅陵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的相关规定,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市人社局核准,2017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沅陵县2017年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各单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要求等详见《沅陵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1日至1999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且服从工作安排。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专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计划的考生,须在沅陵县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官。已考录、招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不能报考本次专项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的,报考人员必须为在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且连续任职3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可以沅办发〔2016〕3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9月26日)为沅陵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以上服务期、任职期、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7年10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招聘原则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或笔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六个程序。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15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 报名地点: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正式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填写好《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职位的人员,需提交由乡镇党委推荐并经县级组织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书面材料。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3、 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用于核对学历。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五)笔试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六)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于2017年11月2日至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五、考试

除针对大学生村官招聘的事业站所(管理二)岗位采取笔试+考核方式外,其余岗位都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

(1)笔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共100分。公共知识为时政、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占20分;专业知识以报考岗位确定,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和限专业或职业资格的管理岗位以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为主,不限专业或职业资格的管理岗位以行测和写作为主,占80分。原则上不指定教材。

(2)笔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并列入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的(即形不成竞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4、面试参照公务员考录面试方式及规则,注重考察面试对象的综合素质。

(三)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或考核成绩×40%)

笔试各科目单项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报考同一职位出现入围体检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若笔试与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门)。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所产生的空缺名额,进行递补,递补不得超过2次。

体检不合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名额,均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招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化人事考试网、沅陵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调查核实,提出核实情况后,报县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新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12个月,办理工资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沅陵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纪律要求

1、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

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务院令第652号、原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网上查询:“沅陵县政府门户网”

“怀化市人事考试网”

咨询电话:0745-4227265

附:

1.沅陵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

2.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沅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诚信考试承诺书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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