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职业中专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促进职业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会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9第21号]精神和有关人事编制政策,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中专专业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职业中专专业教师4名,其中:
机械加工技术 1人
电子电器 1人
酒店管理 1人
服装设计与制作 1人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实践经验、条件特别优秀者优先;
3、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参加统一体检。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会同县公开招聘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公告》于2010年6月18日在会同县政府网、会同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同时在会同县教育局办公楼、会同县职业中专等地点张贴。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和户口本,于2010年6月20日—2010年5月30日到县人事局报名。
五、考试时间、地点和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践操作)。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所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教育学10分、心理学10分、专业知识8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 :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实践操作)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缺额递补。体检按《湖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县编委、县人事局、县教育局、县职业中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七、录用
根据考试有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人员(拟录人员被取消资格后,不再递补)。被正式录用者,由县编委解决编制和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