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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怀化会同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招16名

来源:会同县政府网站   会同县人保局   2011-08-19

会同县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与职位

此次招聘计划数为16名。具体职位如下:

1、乡镇财政所8名:①财务会计职位7名;②计算机管理职位1名。

2、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财政投资评审中心6名:①财务会计职位2名;②计算机管理职位1名;③工程审核职位3名。

3、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水利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方式与待遇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报考人员还必须具备职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为:

1、财务会计职位: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财经专业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2、计算机管理职位:具有国家承认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3、工程审核职位:具有普通全日制工民建、土木或工程造价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4、水利专业技术职位:具有国家承认的水利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工程审核职位的户籍不限;报考财务会计、计算机管理职位、水利专业技术职位限本县户籍(户口尚在学校的毕业生均以生源地为准)。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 8月22日至28日止。

(二)报名地点: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须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两张。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200元。

3、大学生“村官”要提供各级组织部门签署的认定意见,西部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

4、每一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录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社局同意,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和开考比例。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财务会计职位、计算机管理职位、工程审核职位按公共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分值100分;水利专业技术职位按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分值100分。根据湘组发[2009]5号文件精神,在计算笔试成绩时,下列情况予以加分: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享受笔试折算后总分加8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财务会计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工程审核职位、计算机网络管理职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水利专业技术职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各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 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复检。复检原则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的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须在会同服务8年以上)。

 

六、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由会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23353。

                       会同县财政局

会同县水利局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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