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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社科院2011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来源:湖南人事编制网   湖南省社科院   2011-01-30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博士研究生,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科学院党组的指导下,由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所需要求(见附表)
五、招聘工作程序:
㈠、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中国研究生招聘网、湖南省人才网、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㈡、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31日至2011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人员请携带身份证等到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办公楼412室)报名,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好《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发表的论文、出版著作、主持课题登记表》。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网上报名需如实填写好《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发表的论文、出版著作、主持课题登记表》(附后)发人事处(RHY200555@163.COM)。
人事处联系电话:0731-84219142。邮编:410003。
(三)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的比例;低于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考试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等阶段工作完成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1周。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并提供每人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所需要求;
      2、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3、科研成果登记表、科研成果统计表;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2011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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