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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招聘方案

来源:湖南人事考试网   gkz6   2011-03-23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财政预算管理,负责省直单位、大专院校和中央驻长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任务。现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事宜。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公积金管理行业从业经历、熟悉住房公积金业务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

(四)符合专业所需技能条件;

(五)专业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一)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和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31日至2011年4月2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院校推荐表、成绩单;有公积金相关从业经历者,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或中心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表格重要,请勿漏填),交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2张;

报名者填写和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个人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名地点: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3楼323办公室。

4、资格审查: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考试,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不予通知。

(三)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各50%的比例。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住房公积金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评

面试: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专业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替补(替补不超过两次)。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到其毕业学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或函调,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一周。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首次聘用人员所签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实行试用期三个月(应届毕业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享受中心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邮政编码:410011

联系人:苏喜

联系电话:0731-85166508

附件:

(一)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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