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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地震局事业单位   gkz6   2011-06-08

     经中国地震局同意,我局2011年度第一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其中监测预报专业技术岗位2名、防震减灾工程研究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岗位条件。

  1. 监测预报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地球物理专业、年龄3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

  2. 防震减灾工程研究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工程地震或建筑工程或地球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年龄4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6月2日—16日16:00,报名者在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不能擅自改动,改动者视为无效),并将本人报名表(格式“姓名+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可扫描)等传真或发送至湖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传真:0731-85642611、邮箱:hnrj999@sina.com 联系电话:0731-85642511)。

  (二)资格条件审查。人事教育处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

  70%。

  2.面试。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顺,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如需复查,只能一次。当出现体检对象不合格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在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在中国地震局等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报批聘用。公示对象无异议的,报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等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2011年度湖南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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