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当前位置: 主页 > 招考信息 > 衡阳公考 >

2014年衡阳市纪委、监察局选调5名工作人员公告

11月26日—12月7日 现报 来源:衡阳市人社局网站   gkz6   2014-11-25

中共衡阳市纪委、衡阳市监察局2014年公开选调文字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衡阳市纪委、衡阳市监察局面向全省公开选调5名文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基本原则,要求选调对象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突出、文字功夫扎实、调研与写作能力强。

二、选调范围及人数

湖南省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在编在岗、现任正科级(含)以下职务的人员5名。

三、选调条件及资格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和文字综合能力;在市州委党报或经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具有国内统一发行刊号的省级及省级以上纸质媒体,公开发表字数500字以上的非学术性文章2篇以上(含2篇)。

3、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公务员;

2、因违法违纪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公告。2014年11月24日在湖南领导人才网、三湘风纪网、衡阳市党政门户网站、衡阳反腐网、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发布,公布选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纪律要求等。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6日-12月7日(双休日照常工作,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到中共衡阳市纪委组织部直接报名(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延安路22号,市委大院5217、5219房,电话:0734-8866750、8866875)。报考人员填写《中共衡阳市纪委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直接下载打印),连同有关资料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中共衡阳市纪委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仅作查看)及复印件;本人撰写并发表的文稿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近期一吋免冠彩色照片2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打(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三)资格审查。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报名者的相关信息,包括年龄、身份、工作时间、行政职级、发表的文稿等进行资格审查后,在衡阳反腐网公布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最低开考比例为1︰5,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布。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自行组织。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文字综合能力,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取前15名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组织、命题及阅卷均严格遵循保密原则,考试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全程指导监督。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按有关政策规定组成。

笔试时间初定12月中下旬周末时段进行,面试时间根据笔试时间另行安排。自动放弃面试及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实行依次递补,依次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3、总成绩。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计算综合得分。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前5名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到现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选调领导小组对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录人员,并在衡阳反腐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考察对象经确认自动放弃、单位不同意调出或考察对象不合格的,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确定递补,则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并另行组织体检和考察。

(八)试用和调入。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纪委、市监察局予以试用,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入手续。

五、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衡阳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4-8866750、8866875;受理举报电话:0734-8866741(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附件:中共衡阳市纪委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衡阳市纪委

衡阳市监察局

2014年11月24日

信息报错网站上的任何错误,请提交给我们
2014年,衡阳,市纪委,监察局,选调,5名,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