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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邵阳市邵东县教师招聘公告 招200人

来源:邵东县教师招聘   gkz6   2011-05-17

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邵东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年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职高专任教师短缺的情况,经编委会、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组织审查,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人数及招聘职位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00名。其中高(职)中类别10人,初中类别60人,小学类别120人,幼师类别10人。

 

2011年招聘高职中教师计划表

学科
人数
单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工艺美术
数控模具
皮具设计
服装工艺与
设计
计算机网络
电算会计
美术
合计
一中
1
1
1
 
 
 
 
 
 
 
3
七中
 
 
 
 
 
 
 
 
 
1
1
职专
 
 
 
1
1
1
1
1
1
 
6
合计
1
1
1
1
1
1
1
1
1
1
10

 

2011年招聘初中教师计划表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音乐
体育
合计
招聘
人数
7
5
19
8
8
7
6
60

 

2011年招聘小学教师及幼师计划表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幼师
合计
招聘
人数
58
45
3
8
6
10
130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

2、学历要求:

①报考高职中教师职位的第一学历应具备2011年7月底前普通全日制专业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②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第一学历应具备2011年7月底前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以及以上学历;

③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2011年7月底前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④报考幼儿园教师第一学历应具备2011年7月底以前普通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含中师)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

3、年龄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公历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公历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时间为准。

4、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

6、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其他人员须在2011年5月1日前具有邵东户籍或入大中专院校前系邵东户籍。

7、已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的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不予报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资格初审、报名、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填报志愿、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至2011年5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②报名地点:邵东县人才市场。

③报名时须带下列证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4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入院校所在地的,带迁出地派出所证明); 2011年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签具意见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但考核时未取得毕业证或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聘用)。

④每位报考人员只可填报一个学段中的一个学科的职位,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⑤报名时当场核证。资格初审合格(资格初审合格不能作为考核认定资格有效的依据)者,填写《邵东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按所学专业对口报名(小教大专班毕业生限报小学职位),交纳报名费200元。

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各计划招聘专业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试教,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试教成绩占总分的40%(工艺美术、数控模具、皮具设计、服装工艺与设计、计算机网络、电算会计、美术以笔试成绩为准,不试教)。

笔试: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011年6月13 日—14 日在县人才市场发放准考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考生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试教:根据招聘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学历高低、师范类、中共党员)。试教采用普通中小学通用教材,采取课堂讲课方式进行。试教当天早晨7:00以前赶到试教地点抽签确定试教顺序。未按时赶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试教前1小时抽课题签,备课时间6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笔试、试教的命题、阅卷和评委的选定严格按保密工作要求进行。

3、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同一学段同一职位人员中依据折算之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排序最后一名如总分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低、师范类、中共党员排名)。如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只针对不合格项目。复检不合格则从招聘同一学段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档案、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送交县教育局。逾期未送交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发现有提供假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聘用资格。凡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不能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后,所缺职位不递补。

5、公示:考核结束后,将结果进行公示7天,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实名举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等违纪违法情形的,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监察局调查核实,确认为不符合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6、填报岗位志愿:根据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职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每人在本次招聘报名时公布的职位中填报一个岗位志愿。未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填报岗位志愿或不愿意选择岗位的,视为本人放弃。

7、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党组研究,报招聘领导小组和县编委会领导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由县教育局按招聘职位和本人志愿安排到相应的岗位,并享受与所任岗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经试用,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若录用后15日内无特殊情况未按时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教师招聘。

 

五、其他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办理录用手续前,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到除县城城区以外的农村学校工作一年的协议。

2、被聘用人员须在现招聘职位任教满5年(含到农村支教一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3、经公开招考聘用人员,严禁用人单位向聘用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取集资款、捐资款。否则,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

 

邵东县教育局

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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