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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沙县省示范性高中招聘和引进教师简章

来源:长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gkz6   2011-05-20

长沙县省示范性高中(县一中、县实验中学)2011年招聘和引进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的均衡发展,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省示范性高中长沙县一中、长沙县实验中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引进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和引进科目、岗位职数

1、长沙县一中招聘和引进教师7名:其中招聘4名:英语1名、体育1名(男)、政治1名、心理学1名;其中人才引进3名:数学1名、物理1名、化学1名。

2、长沙县实验中学招聘教师9名:语文1名、数学1名、体育1名、物理1名、历史1名、政治1名、生物2名、地理1名。

 

二、招聘教师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年龄在28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备与招聘学科相一致的专业及学历要求:“985”和“211”工程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5”和“211”工程的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优先聘用。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5、报考语文、英语科目普通话水平达二甲以上,其他学科达二乙以上。

6、报考英语科目的要求英语达六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7、体育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为篮球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可放宽至体育专业院校,不限“985”、“211”工程院校;其中县一中体育教师岗位性别要求男性,且身高要求185cm以上。

 

三、引进教师条件

1、任教高中5年以上,获得特级教师或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

2、本科以上学历,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达相应要求;

3、特级教师要求年龄男48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科带头人年龄36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特别优秀的,年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长沙县一中和长沙县实验中学分别联系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湖南师大等高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或研究生办,或进驻上述高校发布教师招聘科目、条件、岗位职数信息,并在

长沙县一中网站(http://www.csxyz.com)、

长沙县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csxsy.cn)、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n)、

长沙县教育资源中心网站(http://www.csxedu.net)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11年5月19日—6月15日(因高考等因素,6日5日-12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地点:

长沙县一中地址:长沙市远大二路1802号(长沙市114、703、星沙101公交车可达)。

长沙县实验中学地址:长沙县星沙三一路1号(长沙市808公交车可达)。

3、方式:应聘者需填写报名表,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并交1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或从学校网站下载报名表,发至邮箱:

长沙县一中:360283765@qq.com

长沙县实验中学:guirongchen@sina.com。

或传真至长沙县一中:0731--84080143

长沙县实验中学:0731--84018177

(三)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参加笔试。

2、时间:2011年6月18日(周六)

3、地点:长沙县第一中学或长沙县实验中学(根据报考学校确定)

4、 笔试范围:笔试内容以考所报学科高中知识为主,部分涉及高等教育所学知识内容。

5、分值:笔试卷面分值为100分。

(四)试教

1、试教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职数的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参加试教,如试教入围线内最后为并列名次,均参加试教。试教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调整招聘人数,如紧缺岗位急需教师,则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试教入围名单及有关事项于6月19日分别在

长沙县一中网站(http://www.csxyz.com)、

长沙县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csxsy.cn)、

长沙县教育资源中心网站(http://www.csxedu.net)等网站公布。

2、时间:2011年6月20日(周一)

3、地点:长沙县一中或长沙县实验中学(根据报考学校确定)

4、试教范围及时量:

试教范围:高中一、二年级教材;时量:每堂30分钟

5、试教分值:试教分值为100分。其中篮球专业试教分为两部分,课堂教学占50%,篮球实战技能占50%。

(五)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分数×50%+试教分数×50%,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录取,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优秀者录取。

(六)体检

试教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七)聘用

凡体检合格者,为本次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报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若聘用的人员中有自愿放弃招聘的,或经资格复审不合条件的根据职数依次递补,可以补录一次。

 

五、长沙县一中引进教师按发布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审定录取等程序进行。

 

六、待遇

1、招聘的省示范性高中教师均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享受长沙县同类教师待遇。

2、引进的教师均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办理调入手续,享受长沙县在编在岗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同类教师待遇。

 

七、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和引进教师工作分别由长沙县一中和长沙县实验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人事、编制等部门共同配合。

 

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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