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当前位置: 主页 > 招考信息 > 教师招聘 >

2011年湘西保靖县教师招聘公告 共20名

来源:保靖县政府信息网   gkz6   2011-07-14

保靖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学、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州办发〔2005〕27号和州人社发〔2011〕39 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招聘中学及幼儿教师共20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其他条件的应、往届专、本科毕业生。

2、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3、报考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5、资格条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育系列的考生持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育系列的考生持幼儿教师资格证。

6、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见一览表)

2011年保靖县公开招聘中学、幼儿教师岗位一览表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最低学历要求 年龄 招聘范围 是否面试 其他条件
中学政治教师 1 政治及相关专业 本科 30岁以下 面向全州 具备中学政治教师资格
中学历史教师 1 历史及相关专业 本科 30岁以下 面向全州 具备中学历史教师资格
中学地理教师 1 地理及相关专业 本科 30岁以下 面向全州 具备中学地理教师资格
中学物理教师 1 物理及相关专业 本科 30岁以下 面向全州 具备中学物理教师资格
中学化学教师 1 化学及相关专业 本科 30岁以下 面向全州 具备中学化学教师资格
中学计算机教师 1 计算机技术及相关专业 本科 30岁以下 面向全州 具备中学信息和教育技术教师资格
中学美术教师 2 美术及相关专业 本科 30岁以下 面向全州 具备中学美术教师资格
中学音乐教师 2 音乐及相关专业 本科 30岁以下 面向全州 具备中学音乐教师资格
幼儿教师 10 幼儿教育及相关专业 大专 30岁以下 面向全县 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四、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8日上午9:00—7月20日下午6: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3、报名要求:①报名范围:面向全州招聘岗位的报考对象,为进入大学前或2011年6月27日前为湘西籍户口,和在湘西从事服务的“四项目人员” (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面向全县招聘岗位的报考对象,为进入大学前或2011年6月27日前本人为保靖籍户口或父母户口为保靖籍和在保靖服务的“四项目人员”。②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先到教育局领取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教育局签署合格意见后再到人社局报名、注册。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进行报名,参加笔试、体检,但进入聘用审批时(8月底以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1:3比例的岗位是否开考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研究并报县人事领导小组决定。凡报名对象需提交两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根据物价部门审核,每个考生应缴纳报名费 120元。其中:笔试考务费100元,数码照相费20元。笔试后进入其他程序所需缴纳的费用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按《综合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的比例折合成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及其他公共基础知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考试时间:2011年7月29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7月25日前在县教育局领取。

(三)体检

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体检对象;笔试总成绩及专业知识成绩都相同但名额不超过招聘岗位职数的全部确定为体检对象;笔试总成绩及专业知识成绩都相同但名额超过招聘岗位职数的,最后相同的则通过复试的方式来确定体检对象,复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从同类下一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合格人员拟为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对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

笔试、体检、考核的结果和确定的拟聘对象,分别按程序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再进入下个程序。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州办发〔2005〕27号文件的规定按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首次就业的人员需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首次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州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五、本招聘简章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保靖县人社局 7728127

保靖县教育局 7720891

保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 靖 县 教育 局

二0一一年 七 月 十 日

信息报错网站上的任何错误,请提交给我们
公告,共,20名,招聘,教师,湘西,保靖县,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