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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工读学校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来源:长沙市人社局网站   长沙市司法局   2011-09-29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司法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市司法局所属市工读学校需补充的2名教师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普通话达到二乙、计算机达到中级及以上水平或具有两个模块合格证;

    3、符合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

性别

专业

招聘计划

岗位具体要求

考试

方式

法制教师

法律及

相关专业

1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

笔试和考核

体育教师

体育及

相关专业

1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具备中学体育教师资格证。

笔试和考核

 

    四、人员聘用的管理办法

    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长沙市司法局

    地    址:长沙市湘府西路98号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名其它条件但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正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报考。

    5、报考人数要求:若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3:1(含3:1),则取消该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准考证领取时间: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0月21日凭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到长沙市司法局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考核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11年10月22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法规、教育管理、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有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新理念等;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3、笔试后按照公共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成考生的笔试成绩。

    (二)考核

    1、考核对象的确定: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为准)。

    2、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面试和试教两个部分。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逻辑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对从事工读学校工作的认识态度和管教能力。

    试教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

    3、考核成绩按试教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

    4、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5、考生综合成绩按考核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合成。

    6、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经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实施。

 

    七、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依考核成绩为准,若考核成绩仍相同的,依试教成绩为准。

    2、体检由市司法局和市工读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实施。

    3、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者弃权,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依考核成绩为准,若考核成绩仍相同的,依试教成绩为准。

 

    八、考察

    1、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2、考察由市司法局和市工读学校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3、出现考察不合格者或者弃权,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依考核成绩为准,若考核成绩仍相同的,依试教成绩为准。

 

    九、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司法局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

    3、录取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录取的工作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

 

    咨询电话:

    长沙市司法局:0731-85409852 

    地址:湘府西路98号

    长沙市工读学校:0731-84073802

    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路

    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8666045

 

 

                       

长沙市司法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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