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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涟源市招聘16名高中 中专教师公告

来源:涟源市人民政府网站   涟源市教育局   2011-11-24

涟源市公开招聘高中、职业中专教师

公 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中共涟源市委办公室、涟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我市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涟办发[2007]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高中、职业中专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拟在编制内招聘一批高中、职业中专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全市共招聘高中和工贸职业中专教师共计16人

单位

拟 招 科 目 及 人 数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地理

网管(计算机)

体育(篮球)

一中

1

1

1

1

 

 

 

1

5

四中

1

1

 

 

1

1

1

 

5

工贸中专

现代农艺技术

机械加工技术

汽车制造与维修

焊接技术

 

 

 

 

6

2

2

1

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高校毕业生:限招2011年和2012年国家任务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和专升本毕业生)。

2、面向社会高中、职业中专教师:包括市内、市外学校和私立学校,有两年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工贸中专招聘的教师同等条件下,有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学历要求

1、面向高校毕业生

(1)涟源一中:招聘一本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体育专业可以放宽到全国体育本科全日制院校)。

(2)其他高中学校:招聘第一批、第二批师范院校和非师范一本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工贸中专:招聘相应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等级证书。

2、面向社会高中、职业中专教师

(1)普通高中:第一学历具有国家任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乙(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

(2)工贸中专:具有相应专业的国家任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技师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者可放宽到国家任务全日制专科学历)、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三)其他条件和要求

1.报考职位要专业对口(即本科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高中任教学科三者一致),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体育专业要求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体育篮球专业教师身高要求175cm以上;

5.1990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且不是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娄底日报》、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局网发布,并在主要公众场所张贴,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1年12月6日至12月9日到涟源市教育局人教股报名。应届毕业生于12月3日在湖南师大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报名。

⒉报名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报工贸中专需持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市高中公办教师还需凭单位介绍信。

⒊招聘职位职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报经市人社局核准,则相应减少职数或取消相关职位的招聘计划。

(三)笔试

⒈满分100分(其中网管计算机文化考试和上机操作各占50分),按50%折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⒉时量:120分钟(语文150分钟);

⒊笔试内容:所报职位的高中(中职)教材及高考复习内容(体育专业不考文化只进行体育技能测试,网管计算机考相关专业内容);

⒋开考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试教)

分学校分职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试教)人员。

⒈面试(试教)总分为100分,按50%折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⒉试教内容为与招聘职位(学科)相关的本地区现行高中(中职)教材,时量30分钟;

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及各学校招聘职位职数,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意见》(国公局〔2011〕3号)执行。

(七)公示

将报考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届的监督,公示期均为七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则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涟源市人社局(0738-4980938)、涟源市教育局(0738-4451826)。

 

涟源市人事局

涟源市教育局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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