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
1.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3.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
4.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完善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建设,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1.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
2.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
3.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
4.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
5.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
6.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
7.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
8.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
(五)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
为使改革尽快取得成效,落实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着力保障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按照让群众得到实惠,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让监管人员易于掌握的要求,2009-2011年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
1.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2.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4.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5.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正式医改方案提出: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规定,从今年起3年内,中国将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5项改革,即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明显缓解中国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