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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时评:教育公平是衡量教改成败的基本指标

来源:教育公平   gkz6   2010-09-11

  《人民日报》昨日全文发表了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今年7月间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性任务。”


  而此前关于这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报道显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对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作了全面部署。其中第一条即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很显然,在即将启动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之际召开的这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为教改发出了总动员令。而从会议传出的消息看,教育公平将属于实施教改的“重中之重”的内容。过去10年中,我国教育中存在“择校热”、“高考移民”、“打工子弟学校”、“上学难、上学贵”、职校和民校“低人一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无不与教育公平相关,令万千家庭纠结。如果离开教育公平,来推行教育改革,将难以让老百姓感受到教育改革所带来的实际好处。


  在我们看来,推进教育公平,关键在于两点。其一,针对教育公平发展目标,确定相适应的教育投入水平,并按既定的教育投入水平,依法监督政府保障对教育的投入。没有投入保障的教育公平只会是空中楼阁,我国直到2008年才实现义务教育全免学费,主要原因就是教育投入水平低。国家教改《规划纲要》提出,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达到GDP的4%的目标。虽然不少人士还希望能“更进一步”,但其实,人们心中还忧虑另一个问题,即千万不能再像1993年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所确定的教育投入目标(在上世纪末达到GDP的4%)那样,在目标完成期限已过了10年之后却仍旧未达到,让公众对教育投入再次失望。这样,有关教育公平的目标,将由于缺乏资金而难达到。


  其二,改革、调整传统的教育资源配置模式,力促教育均衡发展。我国教育的地区不均衡、城乡不均衡、学校不均衡,与长期以来采取的“锦上添花”拨款方式,以及以县乡财政为主保障教育经费的机制有关。为此,对于均衡问题,国家教改《规划纲要》已谈到强化教育的省级统筹责任,同时推进县域内的均衡,实行教师和校长交流制,然而,在具体落实推进中,存在各种既得利益者的阻力,包括政府的政绩思想、传统的工作模式制约以及受教育者对既得利益的维护等等。事实上,于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已明确规定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首要任务,且要求取消重点校、重点班,但四年过去,情况并无好转。每年两会之上,还有代表委员建议取消重点校,而这早已是法律条文!


  上述两方面问题,在最近召开的各地教育工作大会上得到了初步的回应。据报道,从9月8日下午召开的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上传出信息,到2012年,上海市区两级财政教育支出要从今年的380亿元提高到560亿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从11.9%提高到15%。上海市政府决定“十二五”期间设立全市性的专项资金共140亿元人民币(今年先行启动10亿元),落实《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设十项对学生终身发展和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重点工程。这10项工程的第一条,即“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工程”——适应城市化发展和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分布变化的趋势,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基础教育整体水平。


  可以说,这可谓教育投入的“大手笔”,促进公平的资金问题已有保障,但要真正做到均衡,实现上海教改规划所确定的“加大力度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教师收入、学校配置、教师队伍配置的标准统一”的目标,还需建立真正的市级财政统筹机制。


  总之,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说,“教育是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为此,教育改革必须以服务民生、增强社会公平、提高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并贯穿于教育改革的全过程。如是,经过未来10年的教育改革和发展,老百姓的教育负担才会进一步减轻、地区间的教育差距才会进一步缩小、各类教育才会拥有平等的发展空间、每个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教育事务中才将拥有平等的话语权……这些其实就是衡量教改成败的基本指标,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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