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捐行为不是啥新鲜事了,人们早就见怪不怪。笔者记得早在1998年长江特大洪灾的时候就出现了诈捐,一些知名企业举出几百万,上千万的募捐空头支票,后来一分钱也没能兑现,电视台的免费广告倒是让这些企业的销售业绩蹿红了好一阵。
近年来,名人明星掉进“许捐门”的不少,余秋雨、章子怡,现在又来了个成龙大哥。中国富豪的钱包历来是抠得很紧的,知道人怕出名猪怕壮,而且需要救助的人又太多,靠一两个人只是杯水车薪,所以我不捐,不想捐,这是我的自由,法律没有规定富人比穷人应该有更多的社会担当。所以不捐没有错,但你诈捐了那就全是错,诈捐不仅扰乱了慈善事业的纯洁,而且伤害了人们的情感,影响声誉。说严重点,诈捐等同于诈骗,传统意义上的诈骗是骗人钱财;这诈捐则是骗取别人的信任和美誉,骗取政府的褒奖和圈内的人气,其行为一样恶劣。只是前一种将受法律制裁,后一种只能受良心的谴责,两者同样暴露了丑陋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