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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参考答案(2)

来源: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2009-12-09

200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申论》参考答案

1.答案提示

“一揽子个税改革方案”属个税领域的一项深层次改革。具体指由现有的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分类征收、各个清缴的“一刀切”的征收方式,转变为综合考虑纳税人各项收入和支出,包括综合计算家庭的支出、负担,实行基本生计扣除和专项扣除,按总体收支盈余来确定征收额的新的征税方式。

实施这种新的“一揽子”个税征收方案将使个税计算与征收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解决个税体制现存的深层次问题,更好地实现税收调节收入差距、保障公平的功能。

 

2.答案提示

支持者理由:

(1)提高个税起征点能为中低收入阶层降低纳税负担,为民意所向。

(2)个税起征点过低对中低收入群体不公平,适当提高起征点可促进国民财富在高、中、低收入群体之间的合理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3)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为中低收入人群增收,可以稳定其收入预期,增加消费需求,从而拉动内需,促进社会经济增长。

(4)提高个税起征点是政府让利于民,体现金融危机下政府对中低收入阶层的真切关怀。

(5)提高个税起征点符合未来个税改革的大方向。

 

反对者理由:

(1)提高个税起征点为中低收入者减负幅度过小,刺激内需的效果并不明显。

(2)现有个税征收方式存在深层次的问题,提高个税起征点治标不治本。无法真正解决个税征收存在的不平衡问题。

(3)提高个税起征点将使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税收优势减少,加重中西部地区的财政负担。

(4)贸然提高个税起征点将会打乱未来的个税改革步伐,对确定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产生不良影响。

 

3.答案提示

解决提高个税起征点与地方财政矛盾的几点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当下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不绝于耳。不过,这种方案带来的直接财政压力也让不少人心存忧虑。个税起征点的提高直接减少了个税征税范围,对原本较为紧张的地区财政来说无疑雪上加霜。提高个税起征点本是一件为民减负的好事,如何把它落到实处,同时协调好与地方财政之间的矛盾,这一问题不容忽视。

我认为,解决提高个税起征点与地方财政之间的矛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按地区划分制定不同的个税起征点。目前来看,现有基础上的个税起征点的提高适合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现状。在这些地区,2000元左右的月收入阶层大多属于低薪阶层,且政府有多元化的充实的税收来源,提高个税起征点在为湖南公务员考试网www.gkz6.net这些低薪阶层减负的同时,并不会给政府带来较大的财政压力。相反,提高个税起征点对个税收入所占比重大、税收来源少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会带来较大财政压力。针对这种情况,根据不同地区制定不同的个税起征点,科学区分、合理对待才是较为合适的方式。

第二,按地区实际调整现有税制,科学地增加新税种来弥补个税起征点提高所造成的税收空缺。现代税种是多样的,一般来说,单一税种一时的征收变化并不会必然影响整体的财政收入。因此只要政府处理得当,增加如物业税、资源税、环境税等新的税种,或对原有税收加强管理就不会导致整体财政收入的跌宕。

第三,地方政府应该深化对税务部门的管理,同时合理预算,财政公开,避免把税收挥霍于大量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避免贪污浪费,从源头上来保证税收得到有效利用。提高个税起征点是一项“还利于民”的好事,政府要在保障其实施的同时能够做到税收的有效利用、合理利用.更进一步促进税费体系的优化。

第四,对现有征税方法进行调整,循序渐进地制定科学合理的征税体系。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现有个税体系越来越凸显出较深层次的弊端。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同时,改革原有不合理的个税体系,对以前钻了税收空子的高收入人群合理征税,这样不仅能从整体上保证地方税收的稳定,更能在个税改革上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第五,引导消费,加强区域合作。提高个税起征点使得相当一部分工薪阶层免于缴税或少缴税,地方政府可以抓住这一机遇,配合以类似于发放消费券等方式来拉动消费,从而盘活整个地区的经济,促进政府增收。引导消费的同时,地区与地区之间应该加强区域合作与互助,促进物资、金融流通,共同把减负可能带来的刺激消费这一机遇牢牢抓住。
总之,虽然从短期看,提高个税起征点会给部分地方政府的财政带来压力,但是只要相关部门抓住这一还利于民的机遇,提升对税收的管理,深化税制改革,一定能够实现藏富于民的目标,在民生不断改善、经济活力不断增强中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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