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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

来源:2007年北京申论真题   本站编辑 婷   200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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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

  今年的申论考题是关于价格听证的12段阅读材料。材料中谈到听证会、广东价格听证会、立法听证会,听证的原因及历史,听证的四大领域。主要内容还是关于价格听证。

材料暂缺

一共四道题:

第一题: 概述材料的主要内容,200字,15分。

 

 

第二题,针对材料提出的问题,谈一下相关解决措施,300字,20分。

 

 

第三题:根据材料5、6、9,谈一下进行网上听证是否可行,25分,300字以内。

 

 

第四题:以“从我国听证制度说开去”为副标题,自拟主标题,写一篇1000-1200字的文章,40分。

 

 

2007年北京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题评析

本次申论考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新的特点:

  第一, 注重考查对国策的理解和运用。近年来,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考试,还是北京市公务员考试,都具有这一特点。如北京市2006年公务员“社招”考试,通过“文化遗产保护”,考查科学发展观中经济增长同资源、环境的关系;本次申论考试,通过“听政会制度”,考查“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

  第二, 出现“对策有效性分析”的新题型。国家公务员考试,2005、2006年曾两次出现此种题型。本次申论考试第三题要求回答“举行网上听证会是否可行”,实际是要求分析判断该对策的有效性、可行性,本质上属于对策有效性分析类题型。

  第三, 重视议论文的写作。近年来,国家及北京市公务员申论考试,最后一道大题,一般是要求考生写一篇议论文,本次也不例外。

  第四, 重点考查解决问题的措施。近年来,北京市公务员考试,一般有一道大题考查解决问题的方案。本次考试的第二题,即属于此种题型;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第四题要求以“从我国的听证会制度发展谈起”为副标题,写一篇文章,从“发展”二字我们可以发现,文章的重心放在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方面,可见,对策和措施是考查的重点。

  第五, 近一两年来,申论命题出现了“热点偏移现象”。往往不考“主热点”,而考“次热点”;不考“当年热点”,而考“往年热点”。本次考查的“听证会制度”即属于此种情形。

 

200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

以“从我国听证制度说开去”为副标题,自拟主标题,写一篇1000-1200字的文章(40分)

可承受未必可接受——从我国听证制度说开去

  现今,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听证制度已日益成为当今我国立法程序和行政程序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制度,对社会各方面产生广泛和深刻的影响,尤其是在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休戚相关的价格领域。在1998年,我国《价格法》首次将听证制度引入我国价格决策过程,明确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定价、政府定价时,应举行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的听证会,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从这几年价格听证制度的具体实施来看,可以说几乎所有的价格听证都是关于涨价的,而涨价的理由也几乎都千篇一律,最核心的、似乎是无可反驳的一条就是“价格的升幅在人民群众收入的可承受范围”。但我们不禁要问:“价格的升幅在可承受范围就一定是在可接受的范围吗?”“老百姓可以承受这个价格就代表可以接受这个价格吗?”答案当然是,未必。因此在这样一个情况下,听证制度就显得很有必要了。因为在所有的价格调整里,不一定都是合理的。不能说老百姓口袋里的钱多了,就要多赚一点。如果老百姓收入的增长,是要带动老百姓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不是带动物价的上涨。因此,笔者认为价格的调整不应与经济直接挂钩,而应重拾“价值规律”的精神和原则,对价格与价值不相符合的产品或服务,就要对其价格进行调整。

  说到这里,就引申出这样一个问题,听证的目的是为了作出合理的价格调整。而价格调整就有调高和调低两种可能。而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几乎没有降价的听证会。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无论哪个国家,无论其市场经济如何得完善,都必定存在某些商品价格不符合价值的情况,价格过高或过低都有可能。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许多方面,尤其是价格形成机制上还存在着不足,这也是价格听证制度需要存在的重要原因。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国家不可能只存在价格低于价值的情形,是必然存在价格低于价值的情形。如果价格听证制度只听证涨价而不听证降价,那么就等于价格听证制度只发挥了其一半的效用,这与我国引进该制度初衷是违背的。

  回顾听证制度的发展历程,诚然,如能源价格升高带来的煤气价格听证、出租车价格听证,其最后获得涨价都是有其合理性的,值得支持。但我们也要看到,如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导致的高通信费、高电价是否也应该在听证制度的范围内呢?听证的结果除了让老百姓多掏钱外,能否出现让老百姓少掏钱的情况呢?答案当然是可以的,关键是谁来捅破这张窗户纸呢?

  让政府来要求降价吗?这似乎是可以实施的一个对策,但我们不可以忘记,政府主要作用是要调整市场,而不是控制市场。在听证制度中,政府是“裁判员”,但如果让政府在作为“裁判员”的同时,再要充当“运动员”的角色去主动要求降价,是不合适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公平的。

  那么让老百姓自己去吗?似乎站在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作为利益关系人,老百姓应该自己站出来,因为降价后的受益者是老百姓。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老百姓可是一个很大群体,谁来向听证会提出降价的要求呢?所有的老百姓都可能去听证会吗?当然不能。那么这就需要在老百姓这个群体中找到一些代表去参加听证会。那么谁最能代表老百姓去提出降价的要求并参加听证会呢?答案是确定的,有一类人是最能代表老百姓,那就是我国的全国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无论从民意的角度,还是从法律的角度,由人大代表来代表群众提出降价要求是最合适的。而一旦降价的听证会能够与涨价的听证会一样被广泛地接受,听证制度才能完全发挥其效用,成为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金钥匙”,使价格的调整更趋合理,让“可承受”的价格变动真正成为“可接受”的价格变动。

 

评2007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命题特点

李祖华评2007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命题特点

2007北京公务员考试已经结束,今年北京申论考试命题特点是:

  第一,紧扣社会焦点。听证包括:价格听证、立法听证、决策听证。以往的政府定价,主要是经营者向价格决策部门提出申请,价格决策部门在调查研究和内部论证后做出行政决策,主要是由政府和企业、行业谈判来决定,由于缺乏公开监督机制,往往存在价格信息不对称、社会调查不充分或者论证范围过窄等问题,导致价格决策部门的一些价格决策不科学,定价不合理。电信(手机双向收费、固定电话座机费)、邮政、公共运输(退票手续费)、商品房、家庭装修、物业服务、金融(跨行交易费)、保险等领域因“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利益事件时有发生。“霸王条款”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资源有关配置规律,侵犯消费者的利益,加大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负担,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和。立法、决策缺乏科学性、公开性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第二,关注利益保护。目前我国社会处于经济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重组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纷繁复杂、利益保护矛盾尤为突出,它是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集中表现。在这种形势下积极探索正确处理利益矛盾的途径,妥善处理各个阶层、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不当利益违背了以人为本,加重人民群众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实现。听证制度的实施是保障人民群众或消费者“四权”(知情、平等、参与、决策权”)实现的重要手段,是控制乱涨价、促进政府科学、民主立法决策的重要措施。(这方面我在育路网2006-12-06 发表的《关注利益,破解2007北京公考申论》一文中多次强调过)

  第三,考察解题技巧。2007北京申论考试题材与国家公务员申论命题都出现了“热点偏移现象”。往往不考“主热点”,而考“次热点”;不考“当年热点”,而考“往年热点”。 听证制度是2006年的热点(2006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听证,引发听证热)。因此,考好申论依靠押题,猜热点已经成为过去(这方面我在育路网2006-12-18 发表的《申论特性变化对2007年北京考生的启示》一文中强调:总结历届考生低分的原因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大部分考生在申论备考中只注重猜题、押题,而不注重掌握解题技巧的思维方法。因此,要考好申论,必须注重掌握解题技巧的思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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