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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邵阳城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共61名

来源:城步县人民政府网站   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1-10-09

2011年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城办字[2007]9号)、《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城办字[2003]9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制委员会及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招聘61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此,特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

(见本文末)

 

二、实施步骤

整个招考工作按制定简章、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实际操作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11日—— 10月12日

2、报名地点:分单位或系统报名,报名点设县卫生局。

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近期免冠半寸相片4张,在职人员除了提供报名所需有效证件外,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分岗位报名,1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其中卫生系统未明确到具体报考单位的,按岗位类别报名,考核环节结束后,由卫生局根据工作需要和综合成绩统一分配定岗。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特殊情况需开考的,由县招考(聘)领导小组确定开考比例并划定分数线,卫生系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没有开考的空缺岗位职数调剂到护理岗位。

(二)笔试

笔试各科目实行100分制,再按比例折算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6日。

(三)面试或实际操作考试

面试或实际操作考试实行100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分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实际操作考试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分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由县招考(聘)领导小组根据行业需要确定体检项目。

(五)考核

按体检合格人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招录考核办法,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实行定性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1、组织、参与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2、泄露国家机密或工作机密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过行政治安处罚的;

6、受到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受到过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8、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1年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两年以上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9、近3年内受到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10、近5年内被国家行政机关辞退的;

(六)公示

笔试、实际操作考试、体检、考核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对结果进行公示。

(七)聘用审批

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所招聘人员均实行聘用制,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首次聘用时间为3年,试用期6个月。

 

三、组织领导

本次考试招聘工作,在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组织、人事、编制、纪检、监察、财政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人事局,负责有关具体招考工作。

考试聘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整个工作严格按本简章规定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聘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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