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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0九龙坡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

来源:重庆   gkz6   2010-01-01

  (一)笔试

  1.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复习指定教材:原重庆市人事局编印的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复习资料《综合基础知识》。

  3.加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其笔试按有关规定加5分。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资格条件,由九龙坡区人事局审查确认。②根据《关于重庆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2008〕7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大学生请于报名后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等,通过电话(023-86867389)或传真(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九龙坡区人事局。

  根据《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评选表彰试行办法》(渝委组〔2008〕25号)规定,“中国重庆·青年人才论坛”优秀论文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优秀论文提名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优秀论文入围奖获得者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不可重复计算。

  (二)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技能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根据笔试(含加分)和技能考试的总成绩按1:3的比例(紧缺岗位可放宽到1:2),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张榜公示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0%+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

  按报考同一岗位类别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招聘指标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某成绩出现并列,则确定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再以技能考试成绩高的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若体检有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区、卫生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政审不合格者,其缺额根据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人员由区卫生局、区人事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总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截止2010年8月31日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未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按本《简章》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2010年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doc

  附件2:2010年九龙坡区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事局

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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