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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引进共150名工作人员公告

8月8日至8月10日 报名 来源:永州人事考试网   永州市中心医院   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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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精神,经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永州市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2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和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集中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核—面试(技能考核)—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

见附件1:《2016年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表》

五、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所报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具体职位要求的学历、年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招聘职位所要求提供的证书(实物)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截止时间);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必须加盖相应单位的行政公章或人事部门的印章,其他部门出示的工作证明不予认可);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

5.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聘用后与招聘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16年8月8日9:00至8月10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出生年月无法填写的,请对IE浏览器进行兼容性视图设置),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218.57.145.130/wb_hnyongzhougwy/webregister/index.aspx)报名,也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相关链接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

2.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对招聘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医院人事科联系。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3)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各职位报名统计数于8月8日至8月10日上午9:00在永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8月8日9:00至8月11日12:00,医院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报名结束;初审不合格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5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3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需求,医院提出降低开考比例的申请,并报市卫生计生委签署意见,按归口管理原则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22日至8月26日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由永州市中心医院组织实施。笔试共一科,实行百分制,《公共知识》内容及分值占30%、《专业知识》内容及分值占70%。《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为医卫类法律法规和政策、医学伦理、医德医风等;《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相应职位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两类,一类为《护理基础知识》,一类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中: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下午15:00—16:30。考试地点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永州卫计网、永州市中心医院官网等相关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

八、资格复核

1.复核组织。资格复核由永州市中心医院组织,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指导。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复核对象。根据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复核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报名登记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原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资格复核名单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注意事项。不能在资格审查时限内提供证件、证明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九、面试(技能测试)

1、面试(技能测试)对象确定。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即为面试(技能测试)对象。笔试中有缺考的考生不得列入面试对象。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开考的职位,可按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但其笔试成绩要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达不到的,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由医院人事科组织,采取实践操作考核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相应职位的专业技能知识。面试为百分制,面试评委7名。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当场公布,并接受市招聘办、市卫计委的指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3、等额面试的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的情况,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十、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成绩合成和排名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永州卫计网、永州市中心医院官网等相关网站公布。

十一、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成绩合成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医院纪检部门监督。体检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卫计委对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业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二、考察与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纪检部门监督。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核而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体检和考核合格但本人自愿放弃应聘岗位而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

十三、公示

医院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州市人事考试网、永州卫计网、永州市中心医院官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十四、录取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医院填写《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核准与实名制管理人员登记表》、《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永州市事业单位新进聘用人员登记表》,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查同意,分别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进编,列入事业编制,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医院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全程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医院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违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十六、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医院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医院人事科):0746-8337895、6376317;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人事考试院):0746-8329607。

(2)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746-832380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卫生计生委:0746-8426461(政工与宣传科)、0746-8426447(监察室);永州市中心医院0746-8329132(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2016年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永州市中心医院

2016年7月28日

来源网址:http://www.8329607.com/portal.php?mod=view&aid=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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