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卫生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卫技人才,充实我县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结合我县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卫生技术人员,充实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长沙县一医院、长沙县二医院、长沙县中医院、长沙县妇幼保健院)。现将有关考试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近3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报告无严重不良记录;
3、符合公务员法回避的有关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年龄一般要求30周岁以内(年龄计算至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职位公布的年龄条件为准;
7、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但县内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在职职工、已签约编外派遣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考范围。
四、招聘岗位计划
临床医学15名[其中:西医临床专业13名(含麻醉专业),中医类专业2名],医学检验4名,医学影像2名,护理43名,助产6名,共计职位70名。
根据报名及考试合格人数情况,县卫生局对相关专业招聘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五、招聘程序
本次卫技人员招聘程序为: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体检,办理编外聘用手续。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9月17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3、报名地点:长沙县卫生局办公大楼六楼。(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坐127路公共汽车至长沙县卫生局站下)
4、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交报名考务费100元,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
(2)笔试内容
1、医疗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含相关知识);
2、护理类岗位为护理(含助产)基础知识(含相关知识);
3、医技岗位为医技基础知识(含相关知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据计划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要达到1:3,如达不到此比例则按实际报考人数调整招聘计划。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实施。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本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地址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试用
1、试用对象及试用期时间:试用对象为笔试、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技师(士)等)为3个月;毕业生未获卫技职称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视2011年护士执业考试录取分数决定聘用。
2、试用期考核内容:
①临床医疗类:体格检查、基本操作技能、心肺听诊、影像(B超、X线、CT)诊断、心电图诊断。
②护理类:无菌技术、生命征监测技术、氧气吸入技术、密闭式静脉输液技术、静脉采血技术、心肺复苏基本生命支持术、口腔护理技术、压疮的预防及护理、皮内和肌内注射技术、新生儿抚触技术。
③医技类:相应岗位医疗仪器、设备操作技术,检查结果分析。
3、试用期结果运用:
①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即由用人单位书面报告县卫生局,终止试用。
②试用期结束后,各用人单位将试用合格对象上报县卫生局汇总,县卫生局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正式聘用,并报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五)聘用
招聘人员均编外聘用,实行劳务(人才)派遣,每次聘期三年。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
招聘人员均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享受该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连续三年聘用期满后,取得相关执业资质,年度考核表现合格的,用人单位续聘。
七、组织实施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考录用工作,由县卫生局委托县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报县人社局备案。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力(县卫生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731-8401236813755123438
长沙县人才交流服中心
长沙县卫生局
二○一一年九月六日
长沙县公开考试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序号 |
招聘职位及代码 |
招聘形式 |
招聘 范围 |
职位 计划数 |
招聘的条件 |
备注 |
|||||
性别 |
最高 年龄 |
最低 学历要求 |
专业 |
一般条件 |
其它条件 |
||||||
1 |
临床医学岗位(101) |
考试招聘,编外聘用,实行人才(劳务)派遣 |
面向社会,县内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在职职工、已签约编外派遣人员,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
15 |
不限 |
30 |
全日制本科 |
西医临床专业13人(含麻醉),中医类专业2人 |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
急需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岁. |
临床医学岗位有执业医师证优先(应届毕业生除外); |
2 |
检验岗位(102) |
4 |
不限 |
30 |
全日制大专 |
医学检验专业 |
取得检验师资格证优先; |
||||
3 |
影像岗位(103) |
2 |
不限 |
30 |
全日制大专 |
医学影像专业 |
|||||
4 |
护理岗位(104) |
43 |
不限 |
25 |
全日制大专 |
护理专业 |
有护理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先凭成绩单报名,试用结束后据执业考试录取分数决定聘用与否)。 |
||||
5 |
助产岗位(105) |
6 |
不限 |
30 |
全日制中专 |
助产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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