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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长沙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来源:长沙人才网   长沙市卫生局   2012-03-31

2012年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需补充的部分工作人员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录用人员管理办法 

一经正式录用,即签订聘用合同,前三年预留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同类在编人员待遇。连续三年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上编手续。 

 

三、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

 

四、具体招考单位、招考岗位、岗位所需条件、考试方式(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综合考核方式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单位临床考核→体检→考察→录用。 

直接考核方式的:报名(资格审查)→单位直接考核→体检→考察→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31日9:00时至4月11日下午17:00时截止。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4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市人才市场(贺龙体育场南大门,劳动西路299号)。 

3、报名方式及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证件均需复印1份)及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含个人信息的报名登记表和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学校暂未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原件或毕业生推荐表需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 

4、综合考核方式的,每人可报两个志愿,每志愿限于不同单位的相同岗位,跨不同类别岗位填报无效;直接考核方式的,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在网上如实填写长沙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相关信息,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二)考核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根据岗位不同特点,采用综合考核方式和直接考核方式两种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方式需进行笔试、面试和单位临床考核,直接考核方式由各单位进行面试和临床考核。各岗位具体考核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综合考核方式 

1、笔试: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医学类岗位的笔试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学实践能力两个科目,按医学基础知识、医学实践能力各占50%合成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非医学类岗位(会计、计算机、分析化学专业)笔试分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按综合知识40%,专业知识60%合成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初定4月22日,准确笔试时间见准考证。4月18-19日到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 

笔试后,按各类岗位计划招聘总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该类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医学实践能力(专业知识)成绩排名先后确定。如某类岗位计划总数与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数比例低于1:3的,则采取划取合格分数线的方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总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入围临床考核。 

面试后,报考人员可根据面试成绩进行岗位志愿二次填报。二次志愿填报后,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及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入围具体单位临床考核人员。 

需进行岗位志愿二次填报的面试人员需在面试成绩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局人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到期未申请的视为报考原岗位不变。进行志愿二次填报的岗位限于不同单位相同岗位(专业要求相同)之间进行,不同单位间无相同岗位的不能重新填报岗位志愿。 

3、临床考核:具体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并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认可后组织实施。临床考核成绩由单位进行公示。 

4、确定体检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临床考核成绩占40%合成综合考核总成绩,按各单位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临床考核成绩排名先后确定。 

5、体检:由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6、考察: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条件进行综合考察。 

7、缺额递补:笔试、面试、临床考核和体检各环节中入围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健康等原因导致名额空缺,按相关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上一环节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8、录用: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四)直接考核方式 

1、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范围: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急需紧缺专业。 

3、直接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面试、临床考核两种形式进行,报名人员全部进入考核。按面试成绩占30%、临床考核成绩占70%合成直接考核总成绩。具体面试方案和临床考核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实施。 

4、时间安排:面试时间为4月份,临床考核为5月上旬,考核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通知报考人员。直接考核成绩由各单位进行公示。 

5、确定体检人员:按各单位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直接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6、体检:由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 

7、考察: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拟任岗位资格等条件进行综合考察。 

8、缺额递补:直接考核和体检各环节中因自动放弃或健康等原因导致名额空缺,按相关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上一环节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9、录用: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五)人员调剂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在其他用人单位相同岗位考核人员中,依分数高低并征求本人意见后进行调剂。 

(六)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用人单位对录用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 

市卫生局人事处:8866642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84907997

或可登陆网站:

http://www.cshr.com.cn

http://www.csswsj.gov.cn

长沙市卫生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2012年度长沙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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