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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湘潭市雨湖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共30名

来源:湘潭人事考试网   雨湖区卫生单位招聘组   2012-12-18

雨湖区卫生系统2012年招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潭人社发【2012】6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全市范围内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人员;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要求;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技能;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相关体检要求。

三、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 学历 年龄 性别 备注
区预防保健中心5 人 医师1 2 临床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全日制本科 35 不限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2、预防医学专业不受户籍限制
医师2 2 预防医学 全日制本科 35 不限
网络信息管理员 1 计算机 全日制本科 35 不限 1、不受户籍限制  
2、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人 医师3 6 临床医学或公共卫生 全日制大专 35 不限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2、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医师4 2 妇幼卫生或妇产科 全日制大专 35 不限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2、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医师5 6 中医(含中西医结合) 全日制大专 35 不限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2、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检验 2 医学检验 全日制大专 30 不限 1、具有检验士资格 
2、具有检验师职称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 
3、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药剂 3 药学 全日制大专 30 不限 1、具有药士资格
2、具有药师职称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
3、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护士 5 护理 全日制大专 30 女性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具有护师职称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年龄可放宽至32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验 
会计 1 财务或经济类 全日制本科 30 不限 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
注:35岁以下年龄为1977年1月1日后出生;30岁以下年龄为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制定招考计划、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等步骤进行,并张榜公布。

1、发布公告。利用湘潭人事考试网、雨湖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发布公开招聘通知,在区机关一、二、三院予以公示,召开区属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要求传达到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宣讲开展本次公开招考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报考,同时公布岗位职数。

2、报名。报名地点:雨湖区机关二院鸡公嘴二号(白石公园旁)区卫生局。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表》。交考务费100元(以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需提交的证件原件: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④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⑤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湘潭市工作二年以上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以上相关证书、证件如有虚假,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单位(两类:区预保中心、其他区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不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为方便考生,报名时只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委托区卫生局进行。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对有疑义的学历证书,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以雨湖区人社局审定的结果为准。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试卷命题:试题请专家组命题,按100分进行评分。

考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实行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70%)和公共基础知识(占30%)。

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经请示市政府人社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确因工作需要,须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市人社局批准。

(2)面试(实践技能考核)

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请示市政府人社部门同意,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医学类岗位的面试以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为主,非医学类岗位的面试以考查本专业技能为主。

参加了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5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招聘名额不变。

5、体检。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实施。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的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二次。

6、考核审查。体检结束后,对初聘者进行政审和档案核查。

考核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等额确定考核对象,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雨湖区门户网站、区机关一院、二院、三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若体检、考核审查、公示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人员,造成名额空缺,则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7、聘用审批。根据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的结果,招考领导小组提出人选,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后,由区人社局按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考工作时间安排:

1、根据工作进程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时间另定)。

2、公布信息时间:12月14日至12月20日下午5:30止,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及缴费)时间:12月17日至20日下午5:30,填写准考证时间:12月21日-22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12月23日至24日下午5:30(地点:雨湖区机关二院鸡公嘴二号白石公园旁区卫生局)

3、笔试:12月26日。

4、笔试成绩公示:12月30日-2013年元月3日

5、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2013年元月4日-5日

6、面试:2013年元月8日

7、公示笔面试综合成绩:2013年1月9日-2013年1月13日

8、体检:2013年1月14日

9、拟聘公示:2013年1月22日-2013年1月28日

六、聘用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列入雨湖区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雨湖区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招聘咨询电话:0731-58221332   监督电话:0731-58205757

 

雨湖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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