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命题思路分析
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规定,常识判断测查的内容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侧重考查应试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宪法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它必将成为公务员考试考查的重点内容之一。
国家公务员考试每年关于宪法的考查题量大约在2~6道,从考查的内容来看,主要考点集中在“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和“立法法”等。从考查的要求来看,逐渐趋向于对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的考查,考生不仅要准确记忆相关法条,还要做到深刻理解和熟练运用。考生尤其要对“国家机构”和“选举制度”这两部分的相关法条进行全面扎实的复习,要在准确记忆相关法条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和分类,努力提高自己辨识干扰信息的能力。
2009年常识判断部分总共7道试题考查法律常识,其中对宪法常识的考查共有2道,第20题涉及地方人大、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职能的考查,第21题考查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可以说,每道试题的每一个选项均涉及一个知识点,试题的综合性得到加强。
考纲命题结构图
宪法知识结构简表
宪法学总论 | 概念 |
特征 | |
本质属性 | |
分类 | |
基本原则 | |
产生和发展 | |
国体、政体与国家结构形式 | 国体 |
政体 | |
国家结构形式 | |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06-二卷-103) | |
特别行政区制度(07-96) | |
选举制度 | 基本原则 |
基本程序 | |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基本权利 (07-98)(06-一卷-109)(05-一卷-96) |
基本义务 | |
国家机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06-二卷-05)(06-二卷-109)(05-一卷-110)(05-二卷-110) |
国家主席 | |
国务院(05-一卷-100)(05-二卷-106)(05-二卷-112)(09-20)(05-二卷-112) | |
中央军事委员会 | |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08-101) | |
地方人民政府(09-21) | |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06-二卷-112) | |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 (05-一卷-99)(05-二卷-99) |
立法法 |
注:本表所列真题为部分经典试题,不代表对历年真题考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