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派遣人员至湘潭市国资委工作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文字工作人员1名,派遣至湘潭市国资委从事文字工作。聘用条件及程序如下: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大专学历的,需有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三年以上文字工作岗位经验;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有二年以上社会工作经验;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的,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2、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品行端正、文字功底较好,写作能力较强,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9日—2014年7月16日止(法定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湘潭市芙蓉中路锦绣新城综合楼(湘潭市人社局斜对面,中信银行旁),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大厅。
3、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免冠一寸照片3张。以上所有证件材料须交验原件及提供复印件三份。
4、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招聘采用考试的办法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考试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参考人员本人成绩。根据考试成绩,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时根据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位递补。
录取人员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个人薪酬1500元/月。试用期满决定正式聘用后,个人待遇为1800元/月,每月浮动绩效奖金200元,另有300元/月伙食补贴,按湘潭市有关政策购买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参照国家机关工作时间。
报名咨询电话:0731-58624092。
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7月9日